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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的“莫须有”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相关的历史典故?

谢友邀








绍兴十一年四月,南宋收三大将兵权,韩世忠、张俊任枢密使,岳飞任枢密副使,然后,三大将先后都参与到“谋反”案中



五月,韩世忠的部下胡纺告发,韩世忠的亲信景著欲生事造反,阴谋迎韩世忠重新回淮东掌军,景著被捕下狱

诏韩世忠听候御前,随时准备接受处分;委派张俊、岳飞赴楚州调查韩世忠参与谋反的证据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宋史.卷三百六十五.岳飞》



十月,岳飞的部下王俊告发,岳飞的儿子岳云与岳飞的亲信张宪通信,欲造反生事,阴谋迎岳飞重回鄂州掌军,张宪、岳云被捕下狱

诏岳飞入大理寺配合调查张宪谋反案;委派张俊赴鄂州调查岳飞参与谋反的证据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三》.《宋史.卷三百六十五.岳飞》



绍兴十二年十一月,殿中侍御使江邈告发张俊,上应天谶,位高权重,下有两个干儿子坐拥重兵,很有可能谋反

张俊被夺职为散官,“罢为镇洮、宁武、奉宁军节度使,元醴泉观使”~《宋史.卷三百六十九.张俊》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七》






三大将都想谋反?

赵构是个被金人吓破蛋……啊不,胆……啊不,就是蛋的昏君,却不是傻子,他是怎样才能在临安安顿下来的,他自己心里很清楚,所以,赵构先保下了韩世忠,后保下了张俊



张宪被诬谋反,秦桧请赵构下诏令岳飞配合调查时,赵构说
~《宋史.卷三百六十八.张宪》

赵构的意思很明显,只要达到收兵权于朝廷的目的就行了,不要做的太过分



关于秦桧第二次任相以后的诏狱,赵构说

“比年以来,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七十》

“名曰诏狱,实无诏旨”~《宋史.刑法志.二》






宋代史家笔下的岳飞案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百六》

徐梦莘作《会编》的思路是“各说异同,事有疑信,兼收并蓄,宁繁勿简”,在写到“张宪谋反、岳飞狱中受辱”这段时也实在抄不下去了,直指其为秽史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三》

李心传写完岳飞冤案始末,略带感情色彩地记录了这段韩世忠与秦桧的对话,关于张宪谋反一事,秦桧说:张宪与岳云通信的书信虽然下落不明,但这件事“莫须有”

现代对这个“莫须有”的意思有三种理解,1.“难道没有?”2.“可能会有”,3.断句为“其事体莫,须有!”(可以判断第三种说法只是附会,后面有史料证明)

可怜的老韩此时无权无势,又拿什么来证明这件事并没有呢?





吕中认为秦桧和张俊“不置之(岳飞)死地不止”,众多或阿谀或胁迫之人便“附会其事,无所不至”。“莫须有”三字是秦桧用来敷衍老韩的托词



何(亻甫)认为“莫须有”三个字是秦桧强加给岳飞的罪名,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南宋史家王明清
因职务便利得以遍观岳飞案档案,判断这是一场完完全全“的见诬罔,孰所为据?”便“遽皆处极典”的冤案,读之“拂膺”

对参与到制造这场冤案的酷吏们逃脱了正义的审判而感到十分惋惜





种种迹象表明,秦桧“片纸入狱”矫诏杀岳飞后倒逼赵构追认既成事实(移步相关问题下见我的答案)

然而,这伙人其实心里很虚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三》

榜谕:

关于岳飞案,不许议论,不许上诉;各级官府不许受理与岳飞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宋史.卷三百六十五.岳飞》

没有口供,没有物证,在只有一群秦桧自己找来的人证情况下,秦桧凭什么咬定“难道没有”?

“难道没有”是反问句,按语境,韩世忠应该追问“何以莫须有”?而不是“韩世忠怫然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老韩的意思是要么找出真凭实据,要么放人,你龟儿子说个“可能会有”就想杀老岳,天下人不服!

所以,具体在韩世忠与秦桧对话中的“莫须有”解释为“可能会有”比较符合情理






看了@晓风2016.的回答,十八层地狱中的秦桧笑得合不拢嘴:

好孩子啊,俺当年也只敢硬着头皮说个“莫须有”,然后搬出赵老九的名头说“此上意也”,如今你倒编了一堆证据把岳飞的罪名给落实了,有种!果然是青出于蓝,俺老秦家后继有人啊…………敢问老弟是林姓一系还是王姓一系?




岳飞死得太冤。

莫须有三个字,被争论了上千年。

事情记载在《宋史》里

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也就是说韩世忠去质问秦桧,秦桧说,这事情莫须有。

韩世忠气愤的说:“你这三字何以服天下?”

何止难以服天下?难以服千古。

事情过去将近千年了,人们替岳飞鸣不平的时候,也在争论这三个字的意思。

主流的观点就是,大概会有吧。意思就是秦桧说,大概会有吧,这太气人了,你杀人家父子,满门忠良,只是因为大概会有的罪名,这也导致大家恨秦桧的原因。

还有一个观点就是:难道没有吗?就是说秦桧在反问,难道他没有罪吗?完全的气焰嚣张的模样。宋朝的许多文献里都有类似的记载,但综合宋史里的语境,似乎说不过去,因为不像是在反问。

第三个观点认为是必须有的意思,历史写错了,应该是必须有,但所有的史料上都写得是莫须有,总不能都写错了吧。

第四个观点就是断句不一样,可以这样断句:莫,须有。清朝俞正燮在《癸巳存稿》里这么认为,“莫”表示秦桧的迟疑,“须有”表示必须有。但台湾刚刚过世的学者李敖先生认为是:莫须,有。表示“等等看,会有的”,或者“等着瞧”

不管哪个说法吧,毁掉了大宋的长城,也伤尽了报国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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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对历史的唯一贡献,就是创造了“莫须有”一词,如今它都已经成为了成语,让人们在说某事子虚乌有之时,还可以表达更深层次的涵义,对子虚乌有的事说得振振有词时,可用“莫须有”,睁眼说瞎话时可以说“莫须有”,形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时,可以用“莫须有”,“莫须有”就是滥用权力的理由,就是锻造冤狱的手段。

“莫须有”出自秦桧那张善于创造的嘴。《宋史•岳飞传》载:“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岳飞被捕,即将判罪,同为“中兴四将”之一的韩世忠看到昔日的战友蒙受不白之冤,内心非常愤怒,他找到案子的牵头人——宰相秦桧,说要治岳飞的罪,有什么证据呢?秦桧支支吾吾,说岳飞的儿子岳云给大将张宪企图谋反的信虽然还没找到,但谋反的事也许是有的。韩世忠听后,反问:“莫须有三个字,何以服天下?”

这里,“莫须有”大都解释为也许有,或许有,模棱两可的意思,后引申为凭空捏造。但按照人情世故来说,一个宰相,对曾经副宰相级别、任过枢密副使的岳飞判罪,却以或许有、也许有来搪塞,无论多么荒唐的时代,都是说不过去的。所以,窃以为,要么意思不是“也许有”,要么说的不是“莫须有”三个字。

史籍中也确实有不同的记载。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卷一六《高宗绍兴十一年八月》条载:“先是,狱之成也,太傅韩世忠尝以问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不明,其事体必须有。’世忠曰:‘相公言必须有,此三字何以使人甘心!’固争之,桧不听。”

同时,熊克所著《皇朝中兴纪事本末》一书中,也记载为“必须有”。

如果以说话者的身份而言,“必须有”要比“莫须有”更符合秦桧宰相的身份些。然而,秦桧对“莫须有”这个成语的首创作用,还是蛮大的,至今被人反复引用。

秦桧确是那个荒唐时代舌灿莲花的“杰出代表”,不但“莫须有”这个成语,而且还创造过“南人归南、北人归北”这个朗朗上口的对仗句。这也是个政治主张。秦桧的神奇之处在于:他能把死的说成活的,把坏的说成好的,把臭的说成香的,把跪的说成蹲的,“南人归南、北人归北”就是。

我们乍一看,“南人归南、北人归北”,多好!多么平等!然而,这却是个十足的卖国求荣的投降主张!

秦桧逃回南宋之初,就向宋高宗赵构建议“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意思是,反正长江以北已然为金兵所控制,不若索性承认事实,以换取和平。但这无疑是把“卖国”合法化,甘心作金国的附庸和奴隶,虽然文字上那么雅,却是十分露骨的卖国之言,秦桧就有这么“聪明”。

莫须有=不需要有,为何后来变成了“或许有”了,这风马牛不相及的,难道因为谐音?岳飞的历史看来真的是被那些地摊文学评书小说之类的神话了,就如同神话关羽、诸葛亮,颠倒黑白苏定方、潘美一样,就差没把金翅大鹏雕转世写进正史里了。

小时候读历史教科书会深信里面非黑即白的人物设定,大了以后才明白历史人物人格的复杂性。

一直不明白一个颠沛流离,刚刚初创,政局不稳,外敌环伺,随时崩盘的政权,如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千古奇冤冤杀国之柱石,拥兵自重的大将?要知道岳家军大多都是他自募的兵将,赵家的祖先单凭假传皇帝要杀他和部下,立即衍变出了陈桥之变,皇帝就一点都不担心会激起兵变?这一点都不合常理。

还是那句话,历史上比岳飞功劳大,官阶比他高,民族性比他强,甚至死得比他冤的大有人在,凭什么只神话他?看来很多人说不可得罪史官,其实真正不能得罪的是畅销小说家,史官编史相对严谨,有据可查,而且受众范围窄,畅销小说天马行空,可以无中生有颠倒黑白,而且传播得广,流传更久。

@晓风2016 这回为了否定韩世忠,连自己一向推崇备至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也要扔了?

[手动滑稽]

关于“莫须有”一事的记载,见要录卷一百四十三:

诏飞赐死命, 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沂中莅其刑。诛宪、云于都市,参议官直秘阁于鹏除名送万安军,右朝散郎孙革送寻州并编管,仍藉其赀,流家属于岭南,天下冤之。飞死年二十九。
初,狱之成也,太傅醴泉观使韩世忠不能平,以问秦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怫然曰:“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报天下乎?”

除了要录以外,还有很多其他史料也记录了此事。咱不是专业人士,来看看王曾瑜先生怎么说的。

可见这段记载见于不止一处,应当是可信的。韩世忠神道碑也有此情节,说明至少韩家后人认可此事。

至于他所谓的“《秦桧传》《韩世忠传》里根本就没有记载。如此,重要的对话,如果真有,做为藵岳贬秦的《宋史》可能不记载吗?”

这纯属读书太少而想得太多。

我国正史的传统是纪传体,以人物为单位记述事迹。但一件事往往不止一个人参与,倘若在这人的传记也写,那人的传记也写,势必造成大量重复。所以只能是这一处详写那一处略写,或者这一处写而那一处不写。

比如《史记·萧丞相世家》:

(萧)何进言韩信,汉王以信为大将军。语在淮阴侯事中。

萧何举荐韩信,这事和萧何、韩信两人都有关系。司马迁在萧何的传记中只是略提一笔,详细描写放到韩信传记中去了。

再比如《三国志·黄忠传》:

是岁,先主为汉中王,欲用忠为后将军,诸葛亮说先主曰:“忠之名望,素非关、马之伦也。而今便令同列。马、张在近,亲见其功,尚可喻指;关遥闻之,恐必不悦,得无不可乎!”先主曰:“吾自当解之。”

诸葛亮调节同事关系,但是记载在了黄忠传记里。诸葛亮自己的传记里为何一字不提?

再者说,《韩世忠传》里果真没有?

岳飞冤狱,举朝无敢出一语,世忠独撄桧怒,语在《桧传》。

这不正和

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对应上了吗?

(不过这里也可以看出《宋史》编制的混乱,秦桧传里其实没提这事,我上面的引文是岳飞传里的……)

————正经答题的分割线————

关于“莫须有”的记载,上面已经列出来了。至于这个词的含义,确实有不同意见,多数还是认为应该解释成“或许有”。

要说明这件事,得先弄清前因。

秦桧和赵构决定对岳飞下手后,就安排岳飞部将王俊告发岳飞。具体说来,是岳飞当时已经罢官在家,但他联络老部下张宪,意图谋反。

张俊收到告状之后,把张宪抓起来严加拷打,逼迫他承认,岳飞之子岳云曾经给他写过信,煽动他造反。

张宪虽然不认,但案情仍然很顺理成章地牵连到了岳飞身上。于是秦桧成功地把岳飞投进监狱,然后诬陷处死了。

现在让我们回到“莫须有”这件事上来。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说法,是“狱之成也,太傅醴泉观使韩世忠不能平,以问秦桧。”很显然,韩世忠诘问的是整个案情的情况,而不是问的书信。

但秦桧却只回答了岳云和张宪书信这一件事。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这封来往书信是本案的重要证物,除此之外,剩下的就只有人证了。

人证这玩意,要多少有多少,何况秦桧已经搞定了出首者,有王俊这个“污点证人”。但物证想要伪造,就没那么容易了。

所以这封信绝不是什么“无关紧要”,而是决定性的关键证据。

所以秦桧说“书信莫须有”,一来是因为他确实没法解释书信哪去了,二来人证的部分本来也不需要解释。(我估摸着他就是解释了,老韩也未必信……)

所以韩世忠才会如此生气,因为秦桧摆明了就是一副【我没证据也要治你罪】的态度。

————忍不住的二次分割线————

@晓风2016 有言:

我才疏学浅,请问《宋刑统》里记录了什么?给个链接让我学习学习呗?

“莫须有”这三字带着模糊和应付的意思,所以一直让后世争论不休。因为不同的解释,让秦桧说这话的语境完全不同,但是无论哪种解释其实都掩盖不了赵构和秦桧害死忠良,自毁长城,天下人心对“岳飞之死”不服的事实。

(宋高宗赵构)

关于“莫须有”里的“莫须”两字,解释是毋须,也许的意思。因此,“莫须有”的意思大概分三两派。

一派认为,“莫须有”的意思是“不需要有”,意思是“皇帝要办理的人,用的着纠结这些罪名吗?”态度十分恶劣蛮横。

第二派看法,认为“肯定有”,根据是“莫须有”的标点弄错了,比如吕叔湘认为“莫须有”其实是“莫,须有”的意思。这就把“模糊”语境变成了“肯定有”。

第三派看法,就是李敖先生根据宋朝人用“莫须”的习惯,认为“莫须有”是“莫须,有”,意思就是反问韩世忠“难道没有吗?”或者“再等等,也许就有了”。这里“莫须”的意思是“难道不或者难道没”的意思。

这三派看法都可以看出秦桧“蛮横”或者“敷衍”的态度,因为秦桧是有所恃的,就是宋高宗赵构。而且,当时南宋分“主战”和“主和”两派,韩世忠无疑是主战派,平时就被秦桧抑制着。

(秦桧)

因此,个人认为“莫须有”的意思是“大概有”比较有可能,因为根据宋人用“莫须”的习惯,意思也是两种层面。

一种就是李敖先生的见解,莫须的意思是“难道不”或者“难道没”。比如《铁围山丛谈》“莫须问他否”,《分类夷坚志》“莫须谢尚书否”等等,但是这些话里都有“否”字结尾,所以为疑问句。

那还有一种,就是“不需要”的意思。比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莫须召来二,三大将来。”《后村大全集》“莫须有人”。不是疑问句,却带着模糊的意思。这里的“莫须”是”大概”的意思。

(为岳飞不平的南宋名将韩世忠)

再结合岳飞被抓,韩世忠来质问秦桧,并且是“固争之,秦桧不听”,可见秦桧也被韩世忠纠缠烦了,只好抛下“飞子云与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之言,一面敷衍,一面带些蛮横的说“虽然岳飞儿子和部将招认得不清楚,但是事体罪行还是大概有的。”韩世忠才发怒说“大概有,这怎么让天下人服气!”

(岳飞)

岳飞是个文人,《满江红》把赤子之心写的满腔热血,背上的精忠报国也是民间认可。人要光明磊落,岳飞是光明磊落的。岳飞在收复失地的过程中,曾经打过仗,比如和杨再兴,比如岳云和陆文龙,岳云与金弹子,别说没有谋反,谋反也是光明正大。牛皋是岳飞手下得力的忠将,怎么会带头揭发岳飞?千秋岳鹏举,干净惹人妒。我对此文的作者不齿,《宋史》是文人记载的,岳飞有名篇传世,秦桧有吗?作为《宋史》的作者们那些文人,应该相信岳飞的层面大一些,他们所以会那样写,并不是为了抹煞历史,而是相信人民。

既然赵构要杀岳飞,有没有罪都得杀,所以不需要确认是否有罪,这就叫“莫须有”。从另一方面来看,秦桧保乌纱帽,这种留骂名事就必须办。这就如中日甲午战争失败后,李鸿章就不能怕留下骂名,必须去签字去。我一直认为,与金议和,符合南宋朝廷的利益。

好像有两个答案。一般民间觉得是“可能有”。之后专家说其实应该解释为“凭什么说没有”。但是实际历史上让韩世忠悚然而退的。是秦桧说的最后四个字“此上意也”。皇帝想杀他。还需要再解释吗?

“莫须有”有五种解释;

其一,解为“或许有”,这是目前认可度最高的一种;

其二,解为“必须有”,理由是把“必”误写为“莫”了;

其三,“莫,须有”,古人是没有标点符号的,解为“别急,一定有”;

其四,解为“难道没有”;

其五,解为“不需要有”。

“莫须有”的故事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道:

诏飞赐死.……仍藉其赀,流家属于岭南,天下冤之。飞死年三十九。初,狱之成也,太傅,醴泉观使韩世忠不能平,以问秦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怫然日:“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乎!”……

说的是秦桧等背后势力在将岳飞下狱之后,满朝文武中只有韩世忠一人打秦桧问岳飞是犯了什么罪,你们要这样对他。秦桧回答三个字”莫须有“,韩世忠说;”相公(宋人称呼对方的礼貌用法),莫须有这三个字,怎么能让天下人信服?“

后来学者也有说法,认为历史上韩世忠与秦桧并没有发生这段对话。他们认为这是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九月,金军撕破和约,再次南下攻打南宋,1163 年孝宗继位,为重振抗金士气,需要為岳飛平反。同時,孝宗需要为太上皇高宗开脱罪责,韓世忠之子需要為其父重塑光辉形象。孝宗命赵雄另撰碑文,于是,在岳飛被害三十多年之后的新碑文中有了“莫須有”的故事。

其实,正史中记载的事件是经过后世加工处理过的,真真假假不可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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