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5月10日起,福州交警部门将加强路面管控,对无牌和失效号牌电动自行车、假牌套牌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等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并依法扣留车辆。
整治区域:城区主要路口、主要路段、主要桥梁实现全城覆盖
整治时间:早晚高峰期、日常平峰期
整治内容: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违反规定载人、违法驶入机动车快车道、加装遮阳伞、逆向行驶、无牌和失效号牌电动自行车、假牌套牌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泉州
一盔一带:
“一盔”是指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在开玩笑,也是对他人安全的不负责。
“一带”是指安全带。汽车安全带又可以称之为座椅安全带,是乘员约束装置的一种。汽车安全带是有效的安全装置,在车辆的装备中很多国家是强制装备安全带的。从交通事故的情况来看,未系安全带的比规范使用安全带死亡率高约6倍。
为提高头盔和安全带的使用率,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汽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四月份以来,泉州交警支队积极组织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宣传行动。
违法曝光台
01未系安全带
闽D 666DK
闽C PF066
闽C P3001
闽C A1781
闽C 2332A
闽C 153CS
未戴安全头盔
01车牌:闽C15H46
驾驶人:温&东
时间:2020年4月10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2车牌:闽C9CN89
驾驶人:郑&安
时间:2020年4月10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3车牌:闽C813AE
驾驶人:杨&丽
时间:2020年4月10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4车牌:闽C9TR59
驾驶人:兰&良
时间:2020年4月11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5车牌:闽C392AB
驾驶人:潘&忠
时间:2020年4月11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福建交警提醒:为了安全,请佩戴安全头盔,为了安全,请系好安全带。“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生命只有一次,请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