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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一生3大壮举,其中一项领先世界1400年,我们至今仍在受惠

关于商鞅功过的争论,自秦朝的二世而亡起,如今已有2200年的历史了。否定商鞅的人,主要认为:《商君书》中愚民、弱民、疲民、劳民的思想,不仅造就了秦朝的二世而亡,甚至流毒千年、贻害至今。

而认可商鞅及其变法功绩的人,则认为:商鞅变法造就了秦孝公以来,秦国的所有辉煌;秦国一扫之前的乱政颓势,自秦孝公、秦惠文王、秦昭襄王以来愈发强盛;最终,由秦始皇嬴政横扫六国,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大一统王朝。

此间种种争论、数不胜数,但多有偏颇局限之论。直到教员一篇《商鞅徙木立信论》横空出世,才全面地肯定了商鞅及其变法的历史功绩: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 ——《商鞅徙木立信论》

商鞅变法后的秦法,无疑是一种良法!纵观我国四千多年的历史,在追求国富民强的政治家中,有比商鞅做得更好的人吗?他鼓励耕织促进民富;崇尚军功增进国力;推崇秦法保障民众权利,这对百姓不都是好事吗?

可是这样的好事,百姓为何不相信,还要让商鞅煞费苦心徙木立信才能推行?不过是此前的民众,都被贵族压迫得连正常的权利都不敢争取了啊!

那么商鞅究竟伟大在哪里?商鞅一生至少三大壮举,其中一项领先世界1400年,我们至今仍在受惠:

推行变法而使民众富饶

《史记.商君列传》中,这样描写秦国民众,对商鞅变法的真实感受。在商鞅变法的第一年,大量的秦法约束,使得民众极其不满,无数人因不知秦法而获罪,民众只是不得不服从秦法。

但等到商鞅变法的第十个年头,秦国民众都熟悉了秦法的时候。整个秦国出现了路不拾遗、百姓富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的“大治”现象;秦国空前繁荣,国力飞速提升。《史记》载: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商君列传》

而对于让秦孝公时期的秦国,迎来了脱胎换骨般变化的“秦法”。《史记》这样记录下了它的内容:改革户籍制度、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度、奖励军功、奖励耕织、严惩私斗、允许私有土地买卖、推行郡县制、统一度量衡、父子兄弟成家必须分居等等。

可以说,商鞅主持下的秦国变法,在公元前400年的时间节点上。从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多个维度,全方位将秦孝公时期的秦国,由奴隶制、分封制并行的时代背景下,迅速向大一统的帝国时代推进,并在秦国内部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古典集权国家。

而后历经秦孝公、秦惠文王、秦昭襄王等七代国君努力,于秦始皇嬴政时期一统天下,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大一统、郡县制而非城邦制的帝国,郡县制并且一直绵延至今。这在公元1000年以前都是史无前例的壮举,而秦国在公元前400年——200年时已经完成,这就是商鞅变法的超前性!

摧毁魏国霸权,拉开秦国东出序幕

秦国的国耻,自魏国重用吴起,训练魏武卒开始。吴起以超强的军政能力,早早在战国初期,就建立了魏武卒这支全职业化军队。并于阴晋之战中,以5万精锐魏武卒击败50万秦军,第一次向世人展示了职业化军人对民兵战力的碾压态势。

阴晋之战的惨败,导致秦国自秦穆公以来的霸业灰飞烟灭,河西之地尽皆沦陷。击败魏国、收回河西之地的国耻,也是秦孝公重用商鞅变法的根本原因。所以在商鞅变法有成之后,击败宿敌魏国,就成了秦孝公的最大心愿。

公元前354年,魏国主力围困赵国都城邯郸,河西之地防御力量空虚。秦军趁机偷袭魏国,歼灭魏国河西守军7000,拉开了秦国东出、收复河西之地的序幕。

公元前353年,魏国、赵国再起争端,赵国不敌魏国,向齐国求援。齐国以孙膑为军师,在桂陵之战中取得了,歼灭魏军10万人的光辉战绩。自此,如日中天的中原霸主,魏国开始走向衰落。

公元前341年,秦孝公、商鞅君臣见魏国连连战败、国力大损,最终决定发动收入河西之地的决战。商鞅为主帅的秦国军队,与公子卬为主帅的魏国军队,于河西之地正式决战。商鞅以故友身份,诈骗公子卬签订盟约、各自退兵。

结果派甲士扣押公子卬,并趁机猛攻魏军。魏军主力群龙无首,最终惨败于秦军之手,魏国痛失河西之地。商鞅此举虽然谈不上光明正大,但一战定河西, 彻底摧毁魏国霸权也当为一大壮举。

商鞅眼中的法治与人治

商鞅作为中国古代,唯一一个变法完全成功的孤例,在法治与人治的根本性问题上自有其独到见解。

比如前文讲到,在商鞅变法第一年,很多民众不理解秦法,只是被迫遵守而已;等到了第十年的时候,秦国在变法富足之后,民众都乐于接受秦法;有这么一群人,他们初言秦法不好转而又言秦法极好,对于这种面对法治、态度首鼠两端的人,商鞅的做法是一律迁徙到边境。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後民莫敢议令。 ——《商君列传》

商鞅这种近乎偏激的做法,就是为了维护法治的纯粹性,使其不受太多人治因素的干扰。在这个问题上,商鞅从未有过妥协,甚至面对一国储君,商鞅都为自己的法家理想做到了以命相搏。

於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商君列传》

在面对太子犯法的问题上,商鞅并未沿用儒家“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的约定成俗。而是直面权威,坚持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执意问罪后来的秦惠文王嬴驷。最终,令秦孝公的兄长赢虔、太子的老师公孙贾都受到了严重的惩罚。

而商鞅为了维护法治权威,直面太子嬴驷、公子赢虔的举措,也为秦孝公死后的商鞅无人庇护而死埋下了伏笔。

因法生、为法死,就是商鞅最伟大的地方!这种深入的要法治、不要人治的变法根基,也是商鞅变法能够人死、法不废的根源。往事越千年,当我们再回首两千四百年前的风风雨雨时,我们至少要承认商鞅是秦法的殉道者,自秦以后两千年来郡县制早已融入中国这片土地,并让我们统一、受惠至今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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