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约221年—约300年),字伯伦,沛国(今安徽淮北)人。
刘伶是“竹林七贤”中社会地位最低的一位,身高只有六尺(约1.41米),容貌丑陋,沉默寡言,对人情世故漠不关心,只与阮籍、嵇康相交甚厚,毫无“家”的概念,是个名副其实的“穷丑矬”。
刘伶嗜酒如命,自称“惟酒是务,焉知其余”。
有一次,刘伶饮酒过度,感到异常口渴,就向妻子讨酒喝。
他妻子把酒倒掉,把酒器毁坏,哭着劝他说:“你喝酒过量,这不是养生的办法,必须要把酒戒掉。”
刘伶说:“很好。但我自己戒不了,只能向鬼神祷告,发誓戒掉酒瘾。麻烦你准备一下祭祝用的酒肉吧。”
妻子信以为真,说:“我按照你交代的去办。”
妻子一阵忙活,把酒肉供在神前,请刘伶去发誓。
刘伶跪在神灵前,说:“天生我刘伶,酒是我的命。一次喝一斛,五斗消酒病。妇人之言辞,千万不能听。”
说完,拿起肉就吃,端起酒喝起来,直到醉倒了事。
戒酒不成,刘伶酗酒更是毫无节制。
他常常坐着鹿车,带一壶酒,走到哪喝到哪,还找人扛着锹在后面跟着,说:“如果我在哪里醉死了,就把我在那里埋了。”
刘伶好老庄之学,在生活上不拘礼法,自由狂放,较之借酒避世、“半醉半醒”的嵇康、阮籍等人,他的行为可谓惊世骇俗。
有时他喝酒喝得性起,就脱掉衣服,赤身裸体呆在屋中。
大家看到后讥笑他,刘伶却说:“我把天地当房子,把房屋当裤子,诸位为什么跑到我裤子里来?”
刘伶曾在建威将军王戎幕府下任参军,但他不是喝得烂醉,就是在参与军事会议时,提倡无为而治,这在军中将士看来,跟疯子没什么两样,其结局可想而知,同辈的人都因考核优秀而升迁,惟独刘伶因无所作为而罢官。
后来,在山涛的推荐下,朝廷派特使再次征召刘伶入朝为官。
刘伶有了前次出仕的经历,对做官已毫无兴趣可言,听说朝廷特使来到了村口,就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然后脱光衣衫,朝村口裸奔而去。
朝廷特使看到刘伶这幅模样,感觉就是一酒疯子,于是作罢。
刘伶一生不再出仕,老死家中。
当时的士大夫都认为他贤明,争相仿效他的做法,称作放达。
向秀(约227年—272年),字子期,河内怀县(今河南武陟)人。
向秀少年时即以文章俊秀闻名乡里,后来研读《庄子》颇有心得,于乡里讲学时为山涛所知。
山涛听到向秀讲解玄学,高妙玄远,见解超凡,如同“已出尘埃而窥绝冥”,二人遂成忘年之交。
通过山涛的介绍,向秀结识了嵇康、阮籍、吕安等人。
向秀好读书,但不善喝酒,而嵇康“性绝巧而好锻”,于是经常可以看到二人在嵇康家门前的柳树下打铁自娱,嵇康掌锤,向秀鼓风,配合默契,旁若无人,自得其乐,同时也可以补贴一点家用。
向秀经常去吕安家,帮他侍弄菜园子,三人可谓情投意合。
向秀助嵇康打铁时,亲眼见证了钟会被嵇康奚落。
这件事情成了嵇康被杀头的源头。
向秀目睹了后来发生的一切,这些事也影响了他以后的人生道路。
魏景元四年(263年),经历了嵇康、吕安被司马昭害死的大悲大痛,向秀在惆怅和迷茫、苦闷和徘徊中大彻大悟,心境更加趋于淡泊宁静,用心阐发庄子思想的精神。
嵇康、吕安遇害后,向秀西行,日暮时分,经过他们旧日的居所,听到邻人嘹亮悲摧的笛声,追思往昔一起游玩宴乐的情分,怀念嵇康、吕安不受拘束的才情,写下了千古名篇《思旧赋》。
此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笔墨简短,字里行间直陈直叙,除了对亡友的沉痛悼念之外,对当时黑暗政治难以明言的悲愤也流露其中,可谓情真语切,悲愤交加,寓情与景,寄意遥深。
尤其是“山阳邻笛”的典故,哀怨愤懑,情辞隽远,成为了后世文学审美的意象之一。
嵇康遇害后,向秀迫于强权的压力,应征本郡的郡上计,到洛阳向朝廷汇报郡情,受到司马昭接见。
司马昭问向秀:“听说你以前有隐居不仕的‘箕山之志’,为什么今天却来见我了呢?”
向秀说:“像巢父和许由这样狷介的人,并不了解帝尧求贤若渴的用心,所以隐居的生活并不值得羡慕。”
向秀后来官至黄门侍郎、散骑常侍,与任恺等相善。
晋泰始八年(272年),向秀去世,时年四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