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人的官职到底是个什么意思,现在的人们已经很难从官职的名称来推断。究其原因,其实还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导致的。例如,早期人们只需要设立一个部落的大酋长,就可以实现全部事务的处理。然而因为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封建社会需要越来越多的主管部门,来实现实现对社会事务的掌控和协调。
关于这一点,战国时期的秦国就体现得较为充分。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虽然也是一个大国,但是他们的官员制度却相对比较落后,几乎还是一种部族式的管理制度,这跟他们的发展经历有很大的关系。早期的秦国几乎就是一个部落,而后是在与少数民族的作战中逐渐发展起来的。而他们得以成为一个国家,则是因为周王室内乱,周平王求助秦国出兵平乱,才因功立国。
因为秦国以军武立国,这就使得秦国形成了军政一体的局面,他们管理国家的方式虽然汲取了周王室的一部分经验,但是管理仍然是简单而笼统。以秦国的国君为核心,再确立左右两个庶长,就形成了最高的决策机关。对于下属的官职划分,也是千奇百怪,甚至每个时期都有不一样的叫法和称谓。
由此,秦孝公任用商鞅主导变法,在升级秦朝的生产力的同时,孝公也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来改革秦朝的管制。商鞅一入秦,就被孝公任命为左庶长。正如前文所说的,这个左右庶长其实就可以理解为左右丞相。与此同时,古代的人们是以左为尊,因此商鞅的这个职务实质上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秦国丞相。
然而仅仅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却并非秦孝公的终点,其最终的目的是要向东方六国学习,在秦朝实施宰相制度。宰相统筹国内事务,国君负责外交、军事以及官员的任免,将国君从冗余的内部事务中解放出来,这才是秦孝公的最终目的。
因此,后来在评说商鞅变法的时候,往往只看到了商鞅的功劳。其实有一位有眼光的君主扶持,可能比得到一位商鞅更为重要。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君主唯一能够打造权力机构的人,要有了相匹配的机构存在,才能将商鞅的变法效能提升到最大。所以说,在秦国商鞅变法中,秦孝公机构改革的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
参考资料:《大秦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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