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平民为卫国立下了保家卫国的战功,事后封赏一个村落他,他不要,就要一个配在马脖子上的红缨,卫国人同意了,孔子却不赞成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一个配饰比一个实实在在的村落还要珍贵吗?这又关孔子什么事呢?
事情发生在春秋时期,齐国攻打当时的卫国,卫国的孙桓子就率领大军与齐国军队在新筑开战,这卫国的战力真的是不怎么样,被齐军打得大败而归。眼看着自己的国土就要沦为齐国的地方,名叫仲叔于奚的新筑百姓举起锄头,带领当地的百姓和齐军大战,竟把齐国军队给打败了,而且还救下了孙桓子。
不论在何时,在战场上立了战功都是要封赏的,更何况是救了卫国的大将,保住了卫国的土地,于是就封赏给他一个村落,算是对他的奖赏,但是仲叔于奚拒绝了。仲叔于奚希望能得到一种只有贵族才可以使用的一种佩戴在马脖子上的红缨作为赏赐。卫国也算是有求必应了,直接封他为大夫了(红缨是象征名和利的一种物品)。
这件事情被孔子知道后,认为卫国做事不守规矩。孔子认为给他一块地就行了,名声和权力是不能随便授予他人的。这话现在听来怎么这么不顺耳呢?
在当时那个社会,权力至上的国君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如果他不遵守原则,认为手中的权力可以随便授予别人,那么这个国家迟早会灭亡。因此想要一个国家变得富足强盛就一定要遵循原则,不可更改,而这个原则就是名和权。
简单点说,就是现在我们要划分好等级制度,百姓就是百姓,大夫就是大夫,不能把大夫才能有的名和权,赏给百姓,如果是这样等级秩序就乱了。在别人看来这就是小事,但是这样的事情多了,士大夫行列里都是百姓,还怎么治理国家呢?小事不遏制,那么真的等到了大事发生的时候,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写在后面的话:孔子的话在现代看来是不完全正确的,特别是在等级制度上把人划为三六九等,仲叔于奚想要进入贵族圈,不能说他不好,因为这是他的人生追求,应该给予肯定。至于孔子说的这种制度,每个人都是可以学习的,原来的大夫不也是通过学习才有的这个能力吗?此时不会,不代表永远不会,严格的把人控制在一个等级里,是极为自私的表现。
孔子之所以选择这样做,其实是在维护当时的统治秩序,在那个时代,我不能说孔夫子是错的,毕竟当时处的时代,还在奴隶社会晚期。但是有一点孔夫子说的很对,就是不要认为是小事就不管不顾,往往大事都是由小事发展而来的,从源头杜绝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