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立早闲人(白马晋一原创团队成员)
其三,作者陈寿的意愿。
陈寿,巴西郡安汉县人,一生跨越蜀汉西晋两朝,前半生为蜀汉人,亲身经历了刘备开创的蜀汉割据政权;后半生为西晋人,切身体验过司马炎实现的西晋统一王朝。陈寿写《三国志》时,正处于西晋时期,将刘焉刘璋放在刘备前面,不把刘备给予曹操、孙坚的地位,意在降低刘备的排序与评价,有利于陈寿这个季汉遗臣,以及《三国志》的存活。再者,刘焉主政益州时,以“抚纳离叛,务行宽惠”的仁政,将益州治理地有声有色;刘璋掌管益州时,以“百姓攻战三年,肌膏草野者”的仁举,使益州百姓免遭战火破坏。当刘备占据益州时,年年征战,百姓苦不堪言。特别是汉中战役时,益州出现“男子当战,女子当运”的地步。为此,刘焉刘璋在益州的做法,赢得了蜀地民众的尊重。故刘焉刘璋二个益州牧排在刘备之前,也不足为奇。
《三国志》里,刘焉刘璋的传记放在《蜀书》十五卷之首,不仅符合史书记载的惯例,也符合儒家所说的春秋大义。
笔者按:奇特,指不寻常的特别的;奇怪而特别。刘焉,终生生活在东汉,一辈在东汉做官。可到头来,刘焉的传纪反出现在《三国志》中的《蜀书》第一卷,与《魏书》及《吴书》的第一卷完全不同。刘焉传记,之所以排在蜀国开创者刘备传记之前,突出刘焉人生的不寻常。正所谓:非常人,必有其非常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