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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体祭祀是文明发展普遍现象,但商朝时活体祭祀已经很少

众所周知,商朝时期存在活人祭祀的情况,但距离“常态”差得远;至于食人,则更是无稽之谈。

我们把眼界放宽,先从世界范围内、由人类发展的视角来解读这类现象。

首先,活体祭祀,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普遍现象。

早在原始社会,人们出于认知的局限性,对很多难以理解的事物、现象存在天生的恐惧,小到做梦、大到生老病死,都会让人们忐忑不安。为了缓解忧虑,他们往往向部族中的长者寻求开解;而后者,就要肩负起祈祷、占卜、指导的重任,这其实就是最原始的宗教形成的过程。这些长者,就是最初的祭司。

到了大概前1万年,大多数人类社群都进入了新石器时代,他们从原始的狩猎、捕捞,进入到了制作工具、耕种粮食的全新阶段。

这期间出现了一个在我们看起来难以理解的现象:人们习惯于把耕种与血祭联系起来。为了祈求好收成,那时的人们每到耕种时节,就会用活人进行祭祀;但祭祀的对象并不是我们以为的“受害者”,反而是精挑细选、备受尊敬的青年男女。这种如今看来血腥野蛮的行为,在那个时代却被视为神圣的仪式、逐代相传。

这种有固定住所、从事原始农业、信奉祭祀活动的文化形态,被西方学者称为“日石文化”,可以理解为崇拜太阳、使用石器/石头建筑。

到了距今约5000年前,亚欧大陆主要文明体都诞生了文字(两河流域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要更早),随后进入了更高级的形态。这个时期的人类社会,已经逐渐形成了成熟的社会组织、阶级,国家管理形式日渐成型。

在这个时期,祭祀仍旧是一个社会的重要内容,但人们的祭祀方式已逐渐“文明”,以活人为牺牲不再是主流,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动物。

不过有一个另类:距今约3000年——1000年这一区间,封闭的中南美活跃着大名鼎鼎的玛雅文明;当世界主要文明体系纷纷进入封建时代时,这里却长期处于新石器模式:他们的祭司热衷于拿活人进行血祭,每年都有数千人(主要是战俘)被生生破开胸膛、掏出鲜活的心脏,用来祭祀神灵。

而我国的商朝,则处于正常发展状态。

在商代,活人祭祀早已不是普遍现象。

我国文明也许不是世界上诞生最早的,但却是最稳固、唯一延续至今的。探究3000多年前的商朝历史,我们不需要依据神话,更不用参照世界上的其他文明肆意猜测,根据于民国十七年(1928年)开始正式发掘、研究殷墟史料来看,商朝的鬼神、祭祀文化大概有以下特征:

甲骨文

商朝仍旧信奉占卜,但在这个过程中,文字得以形成,文明的进步也得以加速。人们为了占卜吉凶,首先会在龟腹甲、牛肩胛骨上钻一个小坑,然后拿火烤这个部位,其后依据出现的裂纹(也就是“兆”)来断定吉凶。而刻写在“兆”旁边的文字,就是卜辞。除了卜辞之外,发掘的甲骨文中还记录了一些诸如生产情况、物资配给、诸侯觐见等内容,这证明那时已经形成了有序的社会组织结构。

与祭祀相关的,还有农业及制造业。商朝的青铜铸造业非常发达、精湛,殷墟中不仅发掘了大量青铜器,甚至还找得到成型的铸造工厂、铜锡矿石、铸造器具等。青铜不仅用来做武器、护具,还广泛使用在生活、祭祀等环节;商人既从事农业生产,也有渔猎、畜牧等副业,丝织、酿酒等工艺也比较成熟,牲畜、酒类也用于祭祀场合。但据史料记载,商代后期的酗酒风气弥漫于贵族及庶民阶层,这种集体堕落侧面加速了它的灭亡。

所谓“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的发展、文明的进步,让商人的祭祀文化也更为成熟。

古文记载“商人尚鬼”,但与其他文明截然不同的是,商代的鬼神主要由人们的祖先组成,所以那时的祭祀工作,除了对上天外,大部分是针对先祖。这就是中国人独特的祖先崇拜。

据考证,商王室时常对先祖进行祭祀,次数频繁、名目众多、祭品丰富、规则复杂,至于祭品,则主要是古文里所说的“牲”,也就是牲畜。大型活动中,用来做祭品的牛、羊等多则数百头,祭祀的方式有煮熟陈列、用火焚烧、埋进地下、扔到水里等等。

当然了,商人也会以活人当祭品,这些对象主要来自与外族(尤其是鬼方)作战中获得的俘虏,很多卜辞中都有这类记载。但是,这种情况极其少见,仅限于一些班师凯旋等特殊场合。毕竟祭祀的对象是祖先,而祖先可不喜欢吃人。

在劳动力极其珍贵的时代,绝大部分俘虏都会用来充当奴隶,干一些杂役、耕种甚至打仗等工作。在殷墟中确实发现了一些上规模的人骨,但那主要是殉葬所用,而非祭祀。

其三,至于商代贵族吃人,则纯属子虚乌有。

古今中外,都存在人食人的野蛮现象,但除了传说中的食人族外,这一极端情况只会出现在以下几种场合:

一,面对急切的生存危机。在古代,每逢大的灾害、疫情、战乱时期,都会出现“大饥、人相食”的惨烈记载;即使到了现代社会,在一些极端灾难情况下,也会出现此类情况。

二,大规模战乱时期,一些军队在面临口粮短缺的情况时,会充分暴露兽性、成规模的食同类。比如隋朝末年的大恶魔朱粲、唐末的黄巢起义军。

三,一些心理极端扭曲、迷信邪教的犯罪分子。这种例子国外比比皆是,就不列举了。

四,暴君用来惩罚臣僚的手段。

帝辛

纣王烹杀伯邑考、将他做成肉羹后赐给周文王,这一幕让我们印象深刻。但如果我们据此就认为商朝贵族吃人,那就大错特错了,这种极端残暴的惩罚手段在历史上比比皆是。

比如在战国时期,名将乐羊率领魏国部队讨伐中山国时,他留在中山国的儿子被对方烹杀、其后装在碗里送到了他的面前。由于当时魏国朝廷风传自己通敌,为了撇清关系,乐羊竟当着使者的面大吃由儿子制成的食物,这固然澄清了流言,但也让魏文侯深感心寒、对其心存疑虑。

大业十年(614年),隋炀帝第三次东征,高句丽王高元连战连败,只好低头求和,并且遣返了当初参与杨玄感造反、失败后逃向辽东的原隋朝兵部侍郎斛斯政。班师回朝后,为了杀鸡儆猴,隋炀帝下令将斛斯政烹杀,其后把肉羹赐给群臣。有的佞臣为了讨好隋炀帝,吃得狼吞虎咽、以至于打饱嗝。

除了上述情况外,具备文明意识的人类是不可能吃人的,商朝的贵族养尊处优、精神文明极为丰富,更不可能干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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