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国时期,先后涌现出了多个具有统一天下的实力和可能性的强国,比如:占了南方半壁江山的楚国,早就有了问鼎周室的野心,战国前期的魏国,中期的齐国,后期的赵国都曾经有过一统天下的可能性。而位于西部边陲的秦国在整个春秋时期以及战国前期被东方六国所轻视。然而历史却选择了秦国统一了六国,究其原因,笔者个人认为以下这四个方面不可忽视。
第一、秦国的决策者始终如一的坚持大一统的思想
秦国的历史上发生过两次迁都,第一次迁都发生在秦德公时期。在当时,秦国的领土已经十分稳固,但是秦都平阳却处于河谷地带,无论是向东还是向西发展都显得很不方便,于是秦国选择了雍作为新都。雍位于雍水附近,不仅是当时秦国最富庶的地区,而且地势较高,地理位置十分有利。秦国建都于雍以后的数百年间里,这里始终都是秦国的政治中心。
第二次迁都发生在商鞅变法期间。当时,秦国的旧贵族都盘踞在国都雍这里,非常不利于变法的开展:同时,雍地势偏北不利于函谷关以外的斗争。秦孝公为了更好地在中原地区发展势力,决定把国都从雍迁至咸阳。
秦国的这两次迁都,无不彰显出了秦国统治者极力向中原地区发展,图谋称霸天下的雄心。
第二、秦国的继承制度并不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
自西周以来,以嫡长子继承为主要内容的宗法制度便深深地扎根于各个各诸侯国的政治土壤中。正是由于这种宗法制,导致了各个诸侯国的执政者,大都以宗族任之,宗族以外的很少重用。宗法制度极大地限制了宗族以外的人才,这也是春秋以后各国不能长期强盛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是,在秦国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其继承制度并不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继承秦国国君的地位往往不分嫡、庶,而是在各个儿子中挑选最佳的人为国君的继承者。这种择优而立之的继承制度,使得秦国在战国时期接连诞生出了秦献公、秦孝公、秦惠王、秦武王、秦昭王、秦始皇等一系列优秀国君,而反观东方六国,每当好不容易出现一个优秀国君以后,往往其后几任继任者都是资质平平,乃至昏庸无能的国君。
除此以外,由于秦国没有严格的宗法制度,导致同族人被重用的并不多,反而重用了很多东方六国的人才。比如:百里奚、孟明视、商鞅、张仪、范雎、吕不违等。正是因为秦国宗法制度的影响不深,所以秦国往往能够轻易突破“亲”、“贵”的界限,而以才能的高低与否来作为选择标准。秦国广纳天下贤才,使得秦国的智囊团远超东方六国。
第三、商鞅变法,奠定了秦国发展壮大的基础
商鞅变法使得秦国由最被轻视的“蛮夷”国家,转瞬成为了一个颇具势力的国家,这为后来秦国“连横”“蚕食”“远交近攻”等外交政策的实行提供了一个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在错综复杂的战国局势中,秦国的统治者普遍善于根据实际情况和天下大势的变化来制定相应 的外交战略。
在秦孝公时期,秦国采用了商鞅孤立和打击魏国的外交战略;在秦惠王时期,秦国采用了张仪的“连横破合纵”以及伐蜀取楚的外交战略;在秦昭王时期,秦国先是采用了魏冉的“蚕食韩魏、削弱齐楚”的外交战略,后来又采用了范雎的远交近攻的外交战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