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的这个恶俗起源于氏族族外婚时期,展开来说就是“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这当然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带来的结果。
首先看匈奴是游牧民族,草原上生存是很不容易的,地广人稀,食物难得,为了繁衍子嗣,女人就显得尤为重要。草原上的男子又更是会因为各种意外早逝,那他好不容易取来的妻子就会被他的兄弟甚至儿子收入,真正做到肥水不外流。你想想,这可是省了一大笔财力和劳动力开销的,对家庭几乎没有影响,至于爱情不爱情的,真的没办法考虑那么多。
再来看看社会生产力,俗话说仓禀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也就是说人得先吃饱穿暖了才知道讲究礼仪,才知道这事丢不丢人。而匈奴当时基本就是原始部落时期,饱一顿饥一顿的,娶老婆总要牛羊做聘礼,贫困人家哪里出得起,所以集全家之力娶一个女子,以后这女子便永远是家族的私有财产,可以不停地为整个家族生孩子,还能照顾老人小孩,多好的买卖。
不仅如此,在草原上,有的男子要是一直都没子女,还会从别的部落里面抢一个生过孩子的女人过来,借助她能生的体质来生育后代。当然,匈奴人也不是完全不讲究廉耻和人伦,他们有规定近亲是不能结婚的,比如同个氏族的男女不得通婚,亲生母子不得通婚等等,还是会避免生出有缺陷的孩子。
所以匈奴的这个风俗看似落后,但是也是生活所迫。要是吃得饱穿的暖,人口多选择多,谁会愿意这样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