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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就有“一国两制”?论“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治国方略

公元前1040年,周成王与弟弟叔虞戏耍“

削桐叶为珪”,将叔虞封于唐,这就是著名的“

桐叶封弟”的故事。

叔虞的事迹虽然不多见于史书,但并不能否认其有着非同一般的雄才大略。《

国语》谓其“

射兕(sì)于徒林”,足见其勇武;《

逸周书》记载周朝建立之初,大会诸侯四夷,“

唐叔虞、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便可见其在周朝举足轻重的地位;另外在出土文物的铭文中有说叔虞“

左右文王”的字样,以此类推叔虞有可能参与了周灭商的“

牧野之战”。

这一切,都说明了叔虞应该是一位有功于周王室的王室成员,所以才会有了《

左传》中记载的“

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也就是对叔虞的分封进行了隆重而又盛大的典礼。

叔虞的“封唐盛典”

周武王去世后,北方山西边境诸戎扰边,商朝遗民也乘机发动叛变,战事不断,为了巩固周王室建立不久的政权,周成王封叔虞为唐君以藩屏王畿,为了表示对叔虞的厚望,周成王特地在镐京为他举行了盛大的“

封唐典礼”。

在这次典礼上,周成王赏赐了叔虞大量的传世奇宝和金玉珍品,其中有“

大辂、密须之鼓、阙巩之甲、沽洗之钟”等。“

大辂”指的是装饰华美的天子之车,“

沽洗之钟”是礼器,此二者表示周王室对叔虞的恩宠。“

密须之鼓”与“

阙巩之甲”皆是周武王征服其他诸侯所获的战利品,这是向其他人炫耀武功,更希望叔虞效法文王与武王,为周王室建功立业。

在这次盛典上,周成王还为叔虞派遣了

怀姓九宗及

职官五正,帮其迅速组成新的诸侯政府。据王国维考证,“

怀姓”即隗姓,来源于晋西北,是叔虞政权的最有力支持者。而“

职官五正”则是真正的干部队伍,即“

五行”之长官,分别管理农耕、内政、祭祀、战争等事宜。

在此次大典中,最了不起的便是周王朝对叔虞赐予了“

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治国方略。简单来讲,“

启以夏政”就是要叔虞到封地唐国,用夏朝的传统之政启迪诱导民众。“

疆以戎索”便是用戎人的规矩约束、驾驭戎人,依照戎人的习惯与唐国东、北的戎、狄民族交往和治理。这个治国方略的提出反映出周王室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治国理念。由于唐国夏商朝遗民最多,再加上复杂的地理环境,矛盾交错,政局不稳,所以周王室并没有要求叔虞在唐国强行推行“

周礼”及“

井田制”,而是以夏人之政治理夏商遗民,以戎人之法来治理戎人之民,这在现在看来,某种程度上不就是中国古代的“

一国两制”甚至是“

一国三制”吗?

这不但表现了当时周王室的开明与器量,更显示出周王室在政治上所具有的远见性和策略上的灵活性,这一治国方略使得唐国形势迅速安定,成为周王室的坚实屏障,而且不仅影响着叔虞封唐后的唐国,还甚至直接影响着后来“

改唐为晋”后的晋国的政治格局和经济发展,在一定意义上,赵武灵王的“

胡服骑射”改革也是源于此。

“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治国方略具有极强的变革精神,对后世影响深远

唐国历史久远,文字记载不多且不必说,我们就以“

改唐为晋”后的晋国和“

三家分晋”后的韩赵魏三国来看。

首先、“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治国方略催生了法制思想,使晋国成为“法制”形成最早的国家。

公元前514年,晋六卿联合起来灭掉祁氏、羊舌氏,从此晋国公族殆尽,公氏急剧衰落,卿大夫的势力更加强大,从这个时期开始,六卿联合执政长达半个世纪之久。为了互相制约,巩固各自既得利益,六卿不仅用旧的礼制来不断盟誓,而且也加强了法制。公元前550年,晋正卿范宣子制定了晋国史上第一部刑事法规——《

范宣子刑书》,这是我国第一部刑事法规,当时藏于密室,并没有公布。直到36年后,六卿已无法和平相处,赵鞅在汝水之滨筑城,将《

范宣子刑书》铸在大铁鼎上,可以说,这是当时政治制度的一大改革。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

范宣子刑书》本身就是登上历史舞台的新兴地主阶级意志的法律体现,它的公布代表着中国从“

礼治”走向“

法治”的标志。所以在《

范宣子刑书》公布后,晋国外的其他国家便群起而反对,孔子首先抨击曰:“

晋其亡乎?失其度矣!”这说明孔子本身就是奴隶制度的卫道士,反过来也证明了晋国在法治方面,已经走到了其他诸侯国的前面。

晋国的这一变革对后世影响很大,比如“

三国分晋”后的魏国,其君主魏文侯积极变法,法家代表人物李悝所著《

法经》更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封建法典,在他思想的影响下,魏国形成波澜壮阔的改革热潮,因而魏国成为当时法家思想的摇篮。

其次、“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更是为政治上的变革提供了事实上的理论依据。

在春秋战国时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比晋国发生的叛乱现象更多。尤其是公元前745年晋昭侯将其叔父成师封于曲沃后,成师及其子孙们先后经过67年,向晋公室发动了六次夺权战争,杀死了五任国君、驱逐一任国君,终于获得成功,晋公室移祚于曲沃。

在当时宗法社会的传统下,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大逆不道的,最起码在其他诸侯国是这样,然而在晋国似乎这并不代表什么,武公夺权后,周王室同样也承认了晋侯的合法地位,实际上这也是周王室对“

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政策的一种肯定,并没有过多干涉晋国内政。

对许多史书而言,成师及其子孙夺权都认作是非法的,然而在现在看来,这又何尝不是晋国内部的一次意义非凡的政治变革呢?通过这次夺权,晋国才再次中兴,才有了后来强大的晋国,才有了“

春秋五霸”之一的霸主地位,才会诞生晋文公这样的英武君主,才会有了后来战国七雄的韩、赵、魏三国,所以说所谓夺权,只不过是“

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政策在政治上的衍生运用而已。

再次、“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实施促进了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形成。

比如说,“

人殉制度”就是奴隶制社会的陋习代表之一,在晋国便受到了谴责。魏武子在生前有一个宠妾由于没有生育,按照传统应该在魏武子死后殉葬,魏武子却嘱咐儿子魏颗说等他死后,将该女子再嫁出去,可见当时晋国已经有废除人殉的风气。然而在魏武子临终之时,想让该宠妾为他殉葬,得到大臣和儿子们的一致反对,所以等魏武子死后,魏颗还是将该女子外嫁出去。这说明废除活人殉葬制度在当时已经得到社会普遍支持,所以在人殉制度走向衰落之时,奴隶获释的现象也开始出现。

公元前550年栾氏与范氏的斗争中,范宣子答应以杀死栾氏的家臣斗士督戎为条件,解除了斐豹的奴籍。公元前493年,赵鞅宣布:“

克敌者,人臣隶圉(yǔ)免。”作战有功的奴隶可以得到赦免,这也是新制度诞生的标志。

另外,周王室实行的土地制是“

井田制”,这种土地制实际上属于土地公有制的一种,然而因而晋国地理环境的不同,长期以来实行着“

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政策,故而“

井田制”的实施又与周王室大不同。晋国国君将土地分授给农民以个体小农方式经营,正是这样,使得晋国土地私有制逐步加深,在春秋后期,土地大部分成为卿大夫的私有财产,并且社会上出现了土地转让、交换、出售等商业现象,这无疑在根本上已经具备了封建制度的最基本特征,所以说“

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治国方略瓦解了奴隶制,是完全有着现实表现的。

最后、“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治国方略也深深影响着文化的变革、批判。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而作为上层建筑的文化则忠实的为政治经济服务,因而“

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治国方略在文化上也有所表现。

比如《

诗经·唐风》中的《

扬之水》就是歌颂曲沃成师向晋公室发动夺权的优秀诗篇,从诗中可以看出,这次政变虽然失败,但人心显然是向着成师的。另外《

杕杜》一诗中诗人则以流浪者的形象比喻晋公室因循守旧,骨肉分离,不得人心,孤立无助的状态,预示晋公室将会被曲沃替代。

如果说对晋公室反抗力度最大,反抗情绪最激烈的莫过于《

诗经·魏风》中的《

伐檀》、《

硕鼠》两首优秀作品,是晋人最具有批判、变革精神的壮丽诗篇,这一切可谓都是脱胎换骨于“

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治国方略,可见其从周朝开始,对晋地影响至深。

结语

所以说,叔虞封唐虽说是晋国历史文化形成发展的起点,但其中对其影响最为深远的却是周王室为叔虞制定的“

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基本国策,这一国策的确立从根本上奠定了晋国政治文化发展的格局。在处理少数民族问题上,更是难能可贵的实现了古代“

一国两制”的政治构想,促进了民族融合,为赵武灵王的“

胡服骑射”改革提供了便利条件。

参考资料:《左传》、《竹书纪年》、《史记》、《逸周书》、《国语》、《诗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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