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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兵制”的形成,谈曹操为何能在军阀混战中脱颖而出

曹操能在军阀混战的过程中脱颖而出,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他顺时而动,对兵役制度进行了改革,创造性地推出了“世兵制”,成功地解决了兵源问题,从而化解了经济体制与军事体制上存在的冲突,为强势崛起提供了锐利的矛和坚固的盾。

一、两汉的兵役制度的变化为世兵制诞生创造了条件

世兵制,顾名思义,就是指某类人群终身为兵、世代为兵的兵役制度,它的产生是在前代兵役制度基础上进行的重大变革,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西汉时期实行“更戍”之法,采取的是征兵制,凡是编户齐民中的男子,只要到了一定的年龄,身体健康无残疾,都有服兵役的义务。按照规定,男子年满20岁都要在官府登记,从23岁起服兵役两年,一年在本郡国服役,接受军事训练,学习骑射等基本作战技能,称“正卒”。“正卒”根据兵种不同被分为材官(步兵)、楼船(水兵)和骑士(骑兵)。另一年则守卫京师或者戍边,守卫京师的称“卫士”,戍守边疆的称“戍卒”。无论是“正卒”、“卫士”还是“戍卒”,都是一岁一更,期满而代,服役期满则回归乡里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东汉建武七年,光武帝刘秀为了削弱郡国兵权,同时也是为了恢复农业生产,“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实际上是取消了地方军队,废除了军事训练制度。这样引发的后果是征兵制度虽然没有废除,却也是徒有虚名,导致国家军事力量逐渐弱化,军队“官无警备,实启寇心”、“每战常负,王旅不振”,以至于汉末黄巾起义时,单凭国家军队力量已无力镇压,需要地方军政长官和豪强地主召募军队来平息叛乱,募兵制随之盛行起来。

在皇权衰落、中央对地方控制力弱化的情况下,地方军政长官和豪强地主纷纷公开招募士兵,组建军队,借镇压农民起义之机大肆发展自己的私人武装。豪强地主和地方长官所招募的士兵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他们所属的宗族、宾客、子弟和依附农民,二是大量因为土地兼并而破产无所归依的流民。这些士兵入伍,不再是为国家尽义务,而是靠出卖武力换取粮饷或免除赋税的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当兵成为一种谋生的手段或是一种职业,服役期限则不固定,有的是长期甚至是终身的。

士兵的职业化后的募兵制相较于征兵制,除了士兵身份、征召方式和服役期限的变化,更大的不同体现在由于征召方式和服役期限的变化,士兵对其招募者由上下级的隶属关系转变成了从属和人身依附关系,使士兵的阶级地位发生了降低,逐步变成招募者的亲兵或私兵,沦为他们可以世袭的私有品。比如马腾应召入朝担任卫尉,“其子超领其部曲”,李典的叔父李乾战死,部属交给儿子李整统领,李整死后,统领权又交到了李典手中。士兵的职业化和世袭化表明,两汉兵役制度发展到此,已经为世兵制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二、曹操顺势而为推行了世兵制

众所周知,曹操是由反抗董卓之乱开始军事生涯的,其军事力量的原始积累是靠募兵,他以及他手下的诸多将领都招募了大量的士兵。中平六年,曹操在陈留“散家财,合义兵,将以诛卓”,又与夏侯惇等“诣扬州募兵,刺史陈温、丹杨太守周昕与兵四千馀人”,曹仁“阴结少年,得千馀人”,曹洪“将家兵千馀人,就温募兵,得庐江上甲二千人,东到丹杨复得数千人”,任峻“又别收宗族及宾客、家兵数百人,愿从太祖”,乐进“还本郡募兵,得千馀人,还为军假司马、陷陈都尉”,李乾“合宾客数千家在乘氏。初平中,以众随太祖”……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此外他招降纳叛,收编三十万黄巾部众为“青州兵”,同样带有浓厚的募兵色彩。可以说,募兵在曹操前期的扩张兼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群雄割据、战乱不断,加之灾害频发、疫疾肆虐,人口急剧锐减,“是时天下户口减耗,十裁一在”,兵源的逐步枯竭成为制约军阀扩张的一个瓶颈,曹操同样也感到兵力不足,面临着无兵可募的问题。为了打破这一困境,缓和战争需要与兵员不足的矛盾,曹操在士兵职业化、世袭化的基础上推出了世兵制——“士家制度”。已经应募入伍的士兵和流民、刑徒等被从普通民户中分离出来,单独编成一种特殊的户口——“士籍”(或称为“兵籍”),他们和其家庭被称为“士家”。“士家”需要接受军事训练,学习作战技能,不承担劳役、不缴纳赋税,但是必须终身服兵役,而且是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世代从军。这种规定带有浓重的强制色彩,使士兵从军由主观自愿变成客观强迫。

“兵民分离”和“终身从军、世代从军”这两个特点的出现,标志着世兵制的形成。为了这一新型兵役制度更好地实施,加强对“士家”的控制,保证兵源的延续稳定,曹魏政权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规定。一是士亡法,即惩罚逃跑士兵的法令。曹操在《步战令》中规定:“卒逃归,斩之。一日家人不捕执,及不言于吏,尽与同罪。”士兵逃亡不仅要依照军令斩首,而且还要株连家属。为了士亡法运行,曹操还推出质任制作为保障,即把将领和士兵家属集中在邺城、洛阳等固定区域居住,以当作人质,只要士兵敢从前线脱逃,就会“罪及妻子”,家属即会受到严厉处罚。第二个则是“当色婚配”,这是一种为“士家”阶层专门制定的婚配制度,即士家只能在阶层内部婚配,不得与吏民通婚,士兵的妻女只能配嫁与士兵,即使是寡妇也要由官府做主强制配给士兵。这些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士家”繁衍后代的需要,以保持稳固的兵源。

三、世兵制解决了耕与战的矛盾问题

世兵制虽然有着种种不合理、不道德的方面,但是存在即为合理,它的出现符合当时历史发展的需要,其中最主要的好处就是有效地解决了耕与战、经济与军事之间的矛盾问题。

汉末持续不断的军阀混战和天灾人祸,使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的破坏,经济几尽崩溃。各路军阀虽然兵多将广,却面临着后勤不继的窘迫境地,时常受到饥饿的威胁。情况严重的时候,袁绍军在河北“仰食桑椹”,袁术军在淮南“取给蒲蠃”,士兵靠着打野勉强填饱肚皮。而曹操的情况更加糟糕,连个野物也没得吃,不得不“杂以人脯”,靠人吃人维持生命,最后还是以裁减军队、“罢吏兵新募者”渡过危机。

这种险恶的状况其实反映出了军事与经济相矛盾的一面。要想在军事上有所扩张,仅凭数量庞大的军队是不够的,前提是需要恢复经济,提高生产能力,为战争提供充足的粮草物资支持。而要想恢复经济,又需要庞大的劳动力群体劝课农桑,从事农业生产。但是劳动力在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和徭役任务的同时,很难再负担起兵役的任务,这无疑又影响了兵员的召募,迟滞了军队的发展。

世兵制的出现巧妙地解决了这一矛盾。曹操在统治区域内,将民众大致被分为三类,各有侧重地向国家承担不同的义务:一是普通的编户齐民,他们受郡县的管辖,向国家上缴少量的赋税,主要承担国家繁重的徭役;一类是由屯田部门管理的屯田客,他们替国家耕种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按照土地收入50—60%甚至更高的比例向国家缴纳巨额租税粮秣,为对外扩张兼并战争提供物资支持;第三类则是前文所说的职业士兵及其家属,也就是“士家”,他们的任务就是练习军事技能,丰富作战经验,“持干戈以卫社稷”,为国家战争提供人力支撑。这种通过行政手段实现专门化的社会分工,让三类户民各壹其业,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效率,从而形成一种稳定的统治秩序,为赢得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和军事基础。

四、吴蜀实行的世兵制

无独有偶,世兵制的优点被吴、蜀两个政权所借鉴,他们不约而同地在政权内部加以推行发展,世兵制也成为三国主要的兵役制度。蜀汉方面实行征兵制与世兵制并行,世兵制主要在将领部曲和少数民族士兵中实行。《诸葛亮传》注引《魏略》记载,刘备在客居荆州时期就接受诸葛亮的建议,将不在编户之内的游民集中起来编为军户,以作为兵源,从而扩大了自己的武装力量。诸葛亮南征后,又收降大量少数民族的人民当兵,并强制他们的家属迁往蜀汉统治的中心地区:“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为五部,所当无前,号为飞军。”这种迁徙家属集中居住的措施和曹魏的“质任制”是相似的。

东吴方面同样发展世兵制,而且有自己鲜明的特色。在世兵制条件下,孙吴政权延续了募兵制时期士兵的世袭化,继续承认将领对所统之兵拥有世袭的权力,形成了孙吴特有的世袭领兵制。如名将陆逊死后,其子陆抗就“袭领逊众五千人”,又如邓艾所说,“吴名宗大族,皆有部曲,阻兵仗势,足以建命”。此外与曹魏实行质任制,士兵的家属不准随军不同,孙吴士兵的家属一般准许随军,由各统兵将领控制,国家只以将领家属作为人质。

世兵制在汉末社会分崩离析,征兵制和募兵制皆以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情况下出现在历史舞台之上,使得统治者的军事机器更加强大有力,对封建统治政权起到了支柱及后盾的作用,彰显出其合理的一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三国君主能够在军阀林立的环境中兼并异己,做大做强,从而实现三足鼎立,世兵制功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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