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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首授爵:秦军残暴的根源,吕不韦,尉缭拯救于水火

大约随着奴隶社会的没落,春秋战国时期,有了新兴的地主阶级,各封国为了自己的发展,不再仅限于分封贵族,而开始了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从社会各界人士中先人才,从春秋时期有了军功爵制度,到了战国时期,各国纷纷变法图强,军功爵制度也随之发展,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便是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时期的军功爵制度,只要有军功,自己便能凭借军功的大小有一定的爵位,增加了军队的战斗力,秦国也从默默无名的诸侯国脱颖而出,逐渐成为强国。秦军也成了战国七雄当中战斗力最强的军队,但是战斗力强,在于其军功爵的制定,也因此秦军也成了战国七雄中最为残酷的军队,这对于有着大一统目标的秦王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秦军功制之"计首授爵"计首授爵",由其表意而知,就是根据士兵在战场剿灭的人数来授予爵位,当然,杀敌越多,获得的爵位,奖励便越大。

荀子也称赞秦朝因为计首授爵制度而成为七国中最为强大的军队。秦人其生民也狭隘,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隘,狃之以赏庆,道之以刑罚,使其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战无由也。功赏相长,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有数,故能四世有胜于天下"。

秦国的计首授爵的确是秦国成为战国中最有战斗力的军队,也成为战国时期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但是他没有意识到,"计首授爵"的危害。

计首授爵制度,并不是每个军人斩首的敌人越多越好,对其也有详细的描述,比如说,对于军官和士兵的规定是不同的,军官参与的不是直接上战场杀敌,而是指挥军队杀敌,所以军官的要求是,只有军官指挥的军队大获全胜之后,军官才会有赏赐。士兵只有斩将杀敌达到某个要求只够,才能授爵。

这个制度无疑是推动将士勇猛杀敌的催化剂,但是像韩非却看到了它的危害,"以斩首之功"而得到官职,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一是容易导致士兵为了达到自己斩杀的人数而作弊,二期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容易造成秦军在战争中的大屠杀。

像是在秦惠文王七年,秦军斩首八万;秦惠文王八年斩首四万五千;秦武王四年,斩首六万;秦昭襄王十四年,斩首二十四万。据统计,从商鞅变法到秦昭襄王期间,屠杀记录高达了一百多万,这是大规模的战争,而小规模的战争加上,秦军屠杀的人数不可胜计。

此外,为了争夺军功,士兵之间会由争斗,从而导致自相残杀,像是在《睡虎地秦墓竹简》中也有记录,为了争夺军功有杀良冒功的情况。

在这个赏赐制度下,秦朝的士兵已经成为了杀人狂魔,没有人性可言,不仅仅在大规模战争中屠杀敌人,更甚者,在争夺军功中还屠杀自己人。

这种大规模的杀戮,虽然使得秦国成为了最为强大的国家,但是却成为其一统天下的阻碍。自古以来,都要求以仁义治国,但是秦朝这样无须知的杀戮,自然会引起其他六国的反抗。

长平之战,秦斩杀赵人四十余万,三国时期何晏对其行为有着深刻的批判。岂徒酷暴之谓乎!后亦难以重得志矣……天下见降秦之将头颅似山,归秦之众骸积成丘,则后日之战,死当死耳,何众肯服,何城肯下乎?这样的惨无人道日后定是难以服众的。

不仅仅是何晏,即使是白起对于这行为也是有着很深刻的认识,以至于攻打邯郸,白起对秦昭襄王直言相劝,可惜秦王不听劝告,白起称病不战,战败之后的秦王仍不悔悟,听取范雎谗言,逼迫白起自杀。

秦要完成大一统,计首授爵的局面必须要改变,所以就在这个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的时候,吕不韦,尉缭在大一统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秦朝的统一离不开吕不韦,尉缭

邯郸一战失败以后,秦国便不像之前一般愈战愈勇,在军事上也没有了太大的进展,陷入了内外交困的局面,从秦昭襄王去世以后,秦国似乎失去了以前的繁华,改革迫在眉睫。

公元前249年秦昭襄王去世,秦孝文王在继位当年便去世,秦庄襄王仅仅在位三年,以后便是年仅十三岁的嬴政继位,而这个时候的实权似乎都掌握在吕不韦的手中。

吕不韦原本是商人,之后便认识了在赵国做人质的子楚,借此机会登上了政治舞台,也开始招揽宾客,完成了《吕氏春秋》,虽然这本著作是吕不韦及其宾客著作而成的杂家,但是其主导思想,还是吕不韦的政治主张。

在《吕氏春秋》中便有其军事主张,关于其军事主张,最为重要的观点就是要为秦国争取统一,其次便是反对以前屠杀的状况,犯规屠杀并不等于反对战争。

按照吕氏春秋的主张,只要有社会,有人,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一种状况,所谓"兵之所来者久矣"。但是有战争便会有杀戮,他说"古之圣王有义兵,而无偃兵",义兵便不是秦朝之前杀戮无度的兵,而是能够除暴安良,为民除害的好兵。

秦统一的战争,只有出义兵才能统一,才能诛暴君,振苦民。

另一层观点,便是秦在统一战争中,不要用屠杀的方法。入于敌之境,则民知所庇矣,黔首知不死矣。至于国邑之郊,不虐五谷,不掘坟墓,不伐树木,不烧积聚,不焚室屋,不取六畜,得民虏奉而题归之,以彰好恶,信与民期,以夺敌资"。

义兵是要救民于水火的,虽然是战争,但是邻国的民众见之可以归附如流水,而不是敬而远之。

这一思想在吕不韦在政期间,一直作为他的军事思想,在秦执政十三年期间,秦的统一战争取得了胜利。

当然,在义兵这一思想的同时,计首授爵的制度也没有改变,只是在原本的基础上更加优化,也更加人性化。

吕不韦罢相自杀以后,秦始皇便不再采用吕不韦当时的政治主张,大屠杀的现象在吕不韦死后卷土重来,秦王政十三年,攻平阳,斩首十万,这样下去,山东六国人民,必然如之前一样,激烈反抗,而邯郸一战更会卷土重来。

在吕不韦罢相的那一年,尉缭来到秦国,他对秦王提出,秦之强,恐怕六国诸侯合纵,所以秦王不要贪恋钱财,要贿赂六国的权臣,让他们先内乱,然后诸侯可定。以其主张自然不是要秦王以武力的形式,而是智取,另外其治兵思想也同吕不韦如出一辙。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掠人之财货,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故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故兵不血刃,天下亲焉。就是兵不能无故杀戮,不是只要斩首才算立功,而是有胜仗,即使是有俘虏,截获物资都算是立功,这样的说法,也避免了秦军过度杀戮的情况。

这也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前有吕不韦,后有尉缭。

而对于秦始皇,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暴君,秦之所以能够统一六国完全是因为他的残暴,他的军队的屠戮而来,其实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前,不是那么残暴,而是一个允许多个学派存在的,允许大臣给他提建议的,礼贤下士的人。

统一后的秦始皇开始横征暴敛,秦政猛于虎,到了秦二世更是如此,所以这样的政权是不可能长久下去,百姓早已陷入绝境。所以秦三世而亡,不是没有道理的。

所以,秦的军功制度是经历一个由完善到发现问题,然后再完善的一个过程。在前期征战过程中,秦的确需要这么一个虎狼之师夺取战事的胜利,然而,随着秦朝国力愈发强大,而这种征战模式与这种军功制度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必须要改革,所以吕不韦和尉缭先后出任秦国,为其制定行之有效的治兵策略,在秦的统一大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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