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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为什么采用郡国并行制?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吗?

“郡县制”、“分封制”是历史上的两大政治制度,周朝最初采用的就是分封制,但是在之后秦朝选择了“郡县制”。由于秦朝比较短命,所以郡县制并没有完全深入人心,而且因为短命所以汉朝的政治家都在思考“郡县制”到底合理不合理。汉朝建立的时候也面临这一问题,到底该采用郡县制还是分封制?最后的答案是“郡国并行制”,也就是同时采用“郡县制”、“分封制”。为什么西汉会采用“郡国并行制”?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吗?今天江郎就带大家分析一下这其中的利弊。

郡县制和分封制的抉择

刘邦:诸位爱卿,现在江山刚打下来,我们应该用什么政治制度?

爱卿a:启禀陛下,我们应该采用分封制,毕竟周朝用分封制坚持了八百多年的寿命。

刘邦:爱卿啊,你这是诅咒汉朝的寿命只能活八百多岁吗?拖出去斩了。

爱卿b:启禀陛下,我们应该采用郡县制。

刘邦:爱卿啊,我可是看着秦朝灭亡的啊,你这不是要坑我吗?拖出去斩了。

爱卿们骂骂咧咧的走了····

刘邦:哎,求人不如求己,还是自己想办法吧。

刘邦他是公元前256年出生,这一年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东周灭亡。周朝采用的政治制度就是分封制,最初确实是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血缘关系”建立起的纽带逐渐薄弱,周朝迅速走下坡路。前朝的灭亡教训是新朝的首要问题,因此秦朝建立之后就废了“分封制”。但是秦朝没多久也灭亡了,寿命还不如周朝。之后项羽同样分封诸王,但是没过多久也死了,而且还是死在刘邦的手里。在这种情况下刘邦就非常敏感了,自己会不会重蹈项羽的覆辙?

小孩子才问对错,成年人只考虑利弊。皇帝考虑的问题是国家是否稳定,而不是制度是否完善,研究古代政策一定要基于一条定律,那就是维稳大于天!在理论上“郡县制”确实要比“分封制”完善,但是没有十全十美的政策,当梦想照进现实,理论结果就会出现偏差。“郡县并行制”本身其实就是对现实的妥协,这是在权衡利弊之后的抉择,虽然不是很完善,但是已经是当时最优的选择了。接下来我们展开“分封制”、“郡县制”的利弊,看看西汉的妥协之策到底有用没有。

维稳方面的利弊对比

刘邦:诸位爱卿,你们把利弊都说说,我看看选啥。

爱卿a(分封制代表):陛下,现在天下刚建立,还不太平。如果把功臣分封各地,让功臣镇守土地,那岂不是就和平了很多?

爱卿b(郡县制代表):陛下,他这就是坑你的啊。你可别忘了,当初项羽分封你到蜀地,结果你生生的逼死了项羽。我们应该采用郡县制,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避免重蹈覆辙啊。

爱卿a:你上嘴皮碰下嘴皮说得容易,韩信手握重兵、彭越战功卓著,那些功臣哪一个不是赫赫有名的。不裂土封侯,他们能罢休吗?万一激起兵变,你去送死啊!

刘邦称帝的时候就承诺了“有功者辄裂土而封王候”,此时的韩信、彭越、韩王信都是有兵的,失信无异于帝逼将反。因此翦伯赞(北大历史系教授)认为刘邦封异姓王只不过是对同盟军的承认而已,这几个人都是有权无名,封不封王只是名号有区别罢了。但是项羽的悲剧历历在目,当年项羽分封出个刘邦,现在刘邦再搞分封会不会再分出一个“刘邦”?今日的刘邦会不会成为昨日的项羽?基于这一教训刘邦在分封之后陆续剪除了异姓王,但是天下并不太平,边患始禁不止。

为了避免匈奴之祸蔓延到内地,为了避免重蹈秦朝覆辙,为了避免重蹈项羽覆辙,刘邦决定大封刘氏宗亲,史书的说法是:“海内初定,子弟少,激秦孤立亡藩辅,故封同姓以镇天下。”大概意思就是秦朝是因为人少被孤立灭亡的,我要吸取这一教训,要加强刘氏宗族的力量。这一效果还是有效的,具体利弊如下:

1:分封同姓王避免重蹈项羽的覆辙,从短期看确实有利于国家稳定(内地王侯取代异姓王,边疆王侯抵御边疆)。但是血缘关系是会淡泊的,我们过年的时候家里总会有那么一些叫不出名字的亲戚,这才几代就连名字都叫不出来了,传十几代的话还算亲戚吗?

2:避免重蹈秦国的覆辙,秦国直接采用“郡县制”,此举必定会触动当地土著(六国贵族)的利益,因此遭到顽强反抗。而分封制就不一样,分封制虽然也会触动当地土著的利益,但是分封制的王侯会更加尽力维稳,加强汉朝的影响力。坏处就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产生封地人民只知有王不知有帝,地方做大威胁到中央。

历史也验证了我们的观点,刘邦死后皇帝不能镇住场子(诸吕之乱也有影响,但主要原因还是新皇帝无法掌握皇权),所以导致王侯们飞扬跋扈。之后皇帝逐渐开始削弱藩王的影响力,但是激起了“七国之乱”。七国之乱平定之后汉朝就意识到了分封制的弊端,开始强行在王侯封地推广郡县制,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从长远看“郡县制”比“分封制”要好,但是在王朝初期“分封制”要比“郡县制”好。西晋、朱明在王朝初期都是用的分封制,而且秦始皇三十四年的时候淳于越仍旧请求上书分封,这就证明在当时政权并不稳固,分封制比较适合王朝初期使用。但是全盘采取分封制很容易玩脱手,七国之乱汉中央能镇压地方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直辖地实力雄厚,如果没有中央直辖地,那么很容易被地方颠覆,这就是汉朝末期无法削藩的原因。

经济方面的利弊对比

经济方面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是脱贫问题,第二个是赋税问题。这两项搞不好都会让国家陷入动荡,因此十分棘手。

刘邦:诸位爱卿啊,现在是国弱民穷,怎么样才能更好解决这个问题?

爱卿a(郡县制代表):陛下,我们可以用郡县制。国家直接收税,没有中间商(藩王)赚差价。

爱卿b(分封制代表):陛下别听他瞎忽悠,郡县制的话官员都是拿工资的,谁会给你拼命干。我们应该用分封制,直接包产到户,把土地包给藩王,对藩王收税。藩王有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我们也省不少心。

爱卿a:陛下,多一层中间商就多一层差价啊。

这个经济问题理论很难证明优差,我们直接看数据。在七国之乱前西汉的人口增长率为12%,其他诸侯国的增长率都超过这一数字,吴、楚的人口增长率更是一度高达20%(数据出自《西汉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初探》)。文景时期小国要比汉中央更加富有,对于流民的待遇也是非常好的,经济、人口都得到了质的飞跃(出自《汉书·高惠高后功臣表》说:逮文、景五世间,流民既归,户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国自倍,富厚如之。)。人口增长率是经济好坏的标杆,诸侯国的生育率高于汉中央,而且有关描述诸侯国富裕的记载数不胜数,这两点是证明诸侯国经济不错的最有力证据。

分封制是把土地包给了藩王,藩王会想尽办法提高经济,汉中央只是负责抽取税收。郡县制的官员是拿死工资的,人家怎么可能拼命干。从短期看分封制要好点,但是从长远看还是郡县制好,毕竟饱暖思淫欲,诸侯王有钱之后就会想要权力。其实从生产上看分封制不见得就比郡县制差多少,只不过分封制的不稳定性太大,不如郡县制。

经济发展不平衡其实不难理解,我们就拿最简单的赋税来说。

刘邦:诸位爱卿,我们现在没钱了,就收点税吧。

之后一番操作定下收税标准执行,传达后···

关中百姓:才300啊,还行,能接受。

甘肃百姓:什么?300?要命的啊,不行不行。

岭南百姓:不多说了,造反吧。

刘邦:诸位爱卿,为啥百姓对待赋税的差距这么大?

关中官员:这就是小题大做,不用管他们。

甘肃官员:我们这穷啊,百姓交不起钱。

岭南官员:+1

刘邦:那我让甘肃、岭南百姓少交点钱?

其他地方官员:不公平,不公平。

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各地的人均收入都不一样,土地不同所以亩产也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百姓穷富差距还是有的。郡县制如果执行一个标准,那么很容易导致穷苦百姓造反。但是如果选择性收税,那么很多百姓就会有意见。都是百姓凭啥他交税就少?百姓不患寡而患不均。在这种情况下郡县制统一标准显然不利于维稳,所以王朝一般都是初期用分封制,等经济都差不多的时候再用郡县制,当然到时候也会有一定的经济补贴。

刘邦选择“郡县并行制”的原因

秦始皇在位时期四处开拓土地,但是由于秦朝比较短命所以还未开发完毕就灭亡了,汉朝接了一个烂摊子,各地经济发展都不平衡,而且很多地方还是穷苦状态。另外政权在短期内多次更迭,人们对政策制度也十分敏感。在权衡利弊之后刘邦选择了“郡县并行制”,一方面让藩王刺激经济保家卫国,另一方面王朝也在休养生息,并且在之后不断削弱藩王的实力。七国之乱、推恩令,这些都是针对藩王的,幸运的就向汉朝这样从“郡县并行制”成功转型到“郡县制”。如果不行,那么就是建文帝的下场。让藩王颠覆明中央,然后继续向郡县制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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