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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质任制度研究:刘备有没有采用人质控制手段

众所周知,曹魏是实行质任制度的。该制度就是把将领和士兵的家属集中在一个地方生活,比如邺城,如果将领或士兵发生投降、逃跑等事件,则拿家属治罪。该制度最初诞生于张绣降而复叛之时,后来不断成熟,完善,到西晋时才废除:

“吾降张绣等,失不便取其质,以至於此。吾知所以败。诸卿观之,自今已后不复败矣。”

——《三国志·武帝纪》

而孙权也是。孙权赤乌七年下诏废除质任制度,说明在此之前也是存在的:

权诏曰:“督将亡叛而杀其妻子,是使妻去夫,子弃父,甚伤义教,自今勿杀也。”

——《江表传》

那么,问题来了?

蜀汉实行质任制度吗?

目前,根据史书记载,没有发现直接记录蜀汉质任制度的相关内容,我们只能从其他人物传记中探索一二。但是,这些传记或多或少存在着部分冲突,有些能证明存在质任,有些则正好相反,因此不得不细细甄别、使用和分析。

一、蜀汉存在质任的证据

蜀汉唯一一处明文提到质任的是《三国志·刘封传》的记载:

“上庸太守申耽举众降,遣妻子及宗族诣成都。”

申耽将妻子和宗族送往成都,是因为蜀汉的制度本就如此,申耽只是遵循惯例,还是申耽效仿曹魏的惯例表达忠心,亦或者申耽只是单纯地要表达忠心,我们不得而知。但从中可以明确的是,申耽的确将家属作为人质送往了成都,而且刘备没有拒绝。从这一点来说,蜀汉确实是有质任存在的。

图片来源于:地图帝

此外,还有一例可以看出蜀汉存在质任。根据《三国志·关羽传》记载:

“羽不能克,引军退还。权已据江陵,尽虏羽士众妻子,羽军遂散。”

根据《三国志·吕蒙传》记载:

“蒙入据城,尽得羽及将士家属,皆怃慰,约令军中不得干历人家,有所求取。”

关羽的士兵虽然都是荆州兵,但不可能都是荆州下属的江陵郡的兵。吕蒙一旦占领江陵,就能“尽得羽及将士家属”,说明江陵城平时就是作为全体士兵家属生活区的,那实际上就是士兵的一种质任了。

江陵城

除了以上两个比较明显的案例,还有一些可以推断出来的案例。比如,关羽。

上文《三国志·吕蒙传》写道“尽得羽及将士家属”,说明关羽和关羽士兵的家属都被吕蒙俘虏了,“尽”字更是表明没有漏网之鱼。而关羽家属的下场呢,史书没写,但跟关羽一起行动的长子关平也被斩了,说明孙权对关羽是不报任何怜悯之心的,如果家属里面有男子,也逃不过被斩杀的命运。再加上当时陆逊已经攻下了荆州撤往益州的退路——宜都郡,逃回来的概率也很小,像廖化那样的奇迹真不多见。

但是,根据《三国志·关羽传》记载,关羽死后,“子兴嗣”。那么关兴是怎么出来的?他既不可能是孙权刀下留人,也不可能是主动跑回来的,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他就在益州。

我们知道,蜀汉政权里许多人都是荆州人,比如蒋琬、马良、诸葛均等等,但是在襄樊之战后这些人的家属都没事(起码没记载被孙权杀了)。什么原因呢?极有可能是这些人在攻下益州时纷纷担任了益州的官职,比如蒋琬担任广都县长,马良担任左将军掾,这时候他们把自己的家属都迁到益州了。

但是,关羽却是例外。他一直在荆州,没必要把家属往益州迁,除非用来做人质。不然无法解释关兴的出场。

最后,我们再看看蜀汉第一执政大臣诸葛亮的家属何在?

诸葛亮曾上表说:

“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馀饶。至於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馀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

——《三国志·诸葛亮传》

这段记载表面上看跟质任无关,但实际信息量很大。我们知道,我国古代最重要的财产就是土地,诸葛亮单单说“成都”有薄田十五顷,没提汉中,说明他在汉中是没有置地的。又说“子弟衣食,自有馀饶”,说明他的家属是靠着这些地生活的,那自然也是在成都。因为家属不在汉中,所以才不在汉中置地。第三,他又说“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於官”,潜台词就是我光棍一个在外面住,吃喝拉撒朝廷都报销了,也能说明他的家属是留在后方成都的。至于为什么留在成都,是因为单纯地家就在那里,还是因为有充当人质的可能,我们不得而知。

此外,《诸葛亮集》虽然记载:

“(诸葛)乔本当还成都,今诸将子弟皆得传运,思惟宜同荣辱。今使乔督五六百兵,与诸子弟传於谷中。”

诸葛乔虽然是在汉中呆着,但从文意中也能看出,他留在汉中,仅仅是因为诸葛亮给他安排差事了,“本当还成都”几个字暴露了诸葛乔没事的时候还是应当在成都呆着,去汉中只能算出差。

二、蜀汉不存在质任的证据

看了以上分析,也许有人会说,既然有证据这么明显地证明蜀汉存在质任了,我们还啰嗦什么?别急,有些史料是会啪啪打脸的。

“(廖化)思归先主,乃诈死,时人谓为信然,因携持老母昼夜西行。”

——《三国志·宗预传》

“延独与其子数人逃亡,奔汉中。仪遣马岱追斩之,致首於仪,仪起自踏之,曰:‘庸奴!复能作恶不?’遂夷延三族。”

——《三国志·魏延传》

由上文可知,廖化作为关羽的主簿,其母亲是跟他生活在一起的,没有送到成都。杨仪在汉中不仅杀了魏延,还灭了魏延三族,说明魏延的家属也没有送到成都充当人质。

我们在前面分析过,连诸葛亮这样的权臣都需要把家安在成都,连关羽这样的兄弟都要在益州留下人质。魏延竟然能将家属一同接过来,实在不可思议。

也许有人会说,是不是只有主将才需要质任,副将不需要呢?其实,也不大可能。当年刘备在世时,魏延就是汉中都督,也属于主将,和关羽的“督荆州”是一样的。那么有没可能是刘备在世时有质任诸葛亮执政后又把家属搬过去的呢?也不可能。诸葛亮都以身作则,又不喜欢魏延,谁敢跟领导对着干。

那么,有没可能汉中就是质任的区域呢,就像荆州的江陵一样?

也不可能的。

《三国志》注引的《郭冲五事》记载:

“亮时在祁山,旌旗利器,守在险要,十二更下,在者八万。时魏军始陈,幡兵適交,参佐咸以贼众强盛,非力不制,宜权停下兵一月,以并声势。亮曰:‘吾统武行师,以大信为本,得原失信,古人所惜;去者束装以待期,妻子鹤望而计日,虽临征难,义所不废。’皆催遣令去。”

《郭冲五事》的记载虽然扯淡,但作为当时代的产物,必然也有其记述准确的一面。上文中,它提供给我们一个信息,就是诸葛亮时代蜀汉共有兵力10万,每次轮休20%,也就是2万,留8万打仗。这些数据基本和刘禅投降时的降表一致,数据较为可靠。

另外,从其他大臣不想让这2万士兵回家的事例来看,这些人的家肯定不在汉中。在汉中的话,战斗前随时都能集合,根本不用担心兵力不足的问题。那只能说明,汉中不是士兵家属的质任区。此外,在钟会伐蜀时,钟会攻克汉中后,并没有引起蜀汉士兵的哗变,也说明汉中丢不丢跟一般士兵没啥关系。

汉中不是质任区,成都呢?

貌似也不大可能。根据《三国志·姜维传》:

“后主请降於艾,艾前据成都。维等初闻瞻破,或闻后主欲固守成都,或闻欲东入吴,或闻欲南入建宁,於是引军由广汉、郪道以审虚实。寻被后主敕令,乃投戈放甲,诣会於涪军前,将士咸怒,拔刀砍石。”

邓艾占据成都后,同样是采取怀柔策略,安抚民众,但姜维率领的士兵不仅没有像吕蒙占领荆州时那样的“羽军遂散”,也没有表现出对家人的担心,反而是“将士咸怒,拔刀砍石”,战斗的勇气依然存在,不像家人被扣留的情况。

除了魏延,还有一例证据:孟达。《资治通鉴》记载:

“蜀将军孟达屯上庸,与副军中郎将刘封不协;封侵陵之,达率部曲四千馀家来降。”

司马光这里明确记载,是“四千余家”,而不是“四千余人”。“四千余家”的话,说明孟达士兵的家属是一同住在上庸的,也没有留在益州质任。

对此,《三国志·刘封传》倒是只记载:

“达既惧罪,又忿恚封,遂表辞先主,率所领降魏。”

至于所“领”的只是士兵,还是包括士兵的家属则不得而知。不过,我们来慢慢分析一下,先说这四千士兵的来源:

“璋皆然之,遣法正连好先主,寻又令正及孟达送兵数千助先主守御。”

——《三国志·刘璋传》

“刘璋遣扶风孟达副法正,各将兵二千人,使迎先主,先主因令达并领其众,留屯江陵。蜀平后,以达为宜都太守。建安二十四年,命达从秭归北攻房陵,房陵太守蒯祺为达兵所害。达将进攻上庸,先主阴恐达难独任,乃遣封自汉中乘沔水下统达军,与达会上庸。”

——《三国志·刘封传》

从上可知,孟达率领投降的士兵应该就是刘璋送给刘备的这四千士兵。这士兵既然是送的,那么根据常理推断也能知道必然是带家属的,要不然士兵就跑光了。而孟达先后转战江陵、宜都、房陵、上庸,这些家属也一路随行,没有质任在任何地方,从性质上来说,完全是孟达的私兵。所以司马光才说“率部曲”投降。

三、蜀汉质任制度分析

综上所述,我们从申耽送家属去成都、荆州士兵家属留在江陵、关兴能从关羽覆灭中存活下来、诸葛亮家属安置在成都等事件来看,蜀汉是存在质任的。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从魏延被夷灭三族、孟达降魏来看,将领和士兵似乎又没被质任。

众所周知,证明存在容易,证明不存在难(需排除所有可能)。蜀汉的质任既然有截然不同的证据,恐怕最合理的解释就是:蜀汉虽然存在质任,但并未行成制度,也未强制执行,多是自发或随意的。

先说士兵的质任。

在襄樊之战后,不知是不是囿于江陵失陷的教训,蜀汉对一般士兵的家属并未集中管理。例如《三国志·吕乂传》记载:

“丞相诸葛亮连年出军,调发诸郡,多不相救,乂募取兵五千人诣亮,慰喻检制,无逃窜者。”

“蜀郡一都之会,户口众多,又亮卒之后,士伍亡命,更相重冒,奸巧非一。”

文中“调发诸郡”四个字说明诸葛亮的兵源是在地方郡县的,而不是像曹魏一样行成军户集中管理。未集中管理,质任制度就很难执行。

另外,诸葛亮去世后发生了“士伍亡命”,那更进一步说明士兵未采取质任制度,否则士兵也就不敢随意逃亡,跑一家人总比跑一个人困难的多。对比一下曹魏就知道:

“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太祖患犹不息,更重其刑。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给官,主者奏尽杀之。”

——《三国志·高柔传》

在曹魏,士兵逃跑,其家属和子女是要被砍头的,而蜀汉明显宽松的多。

除了一般士兵,蜀汉还有特殊兵种。这些特殊兵种则采取特殊的管理模式:

“(诸葛亮)移南中劲卒青羌万馀家于蜀,为五部,所当无前,号为飞军。”

“蜀丞相亮亦发其劲卒三千人为连弩士,遂移家汉中。移其豪徐、蔺、谢、范五千家于蜀,为猎射官。”

——《华阳国志》

作为蜀汉军队的精锐中的精锐,无当飞军和连弩士明显是采取的集中管理模式。诸葛亮在招募士兵的同时,直接将其全家迁走,一方面是为了军种传承,一方面实际上就是变相的质任。

同时,在这些士兵中,无当飞军是质任在蜀(自汉代以来,蜀郡、广汉郡、犍为郡号称三蜀),连弩士质任在汉中(虽然三国时汉中也属于益州,但在《华阳国志》中明显分成了巴志、汉中志和蜀志),射猎官也质任在蜀,更进一步证明了蜀汉质任的随意性:只要军事上有用,质任不质任的无所谓,质任在哪儿无所谓。

再说将领的质任。在曹魏,主动申请质任是向曹老板表忠心的最好手段,臧霸、李典、李通、张绣等人都用过,曹老板也表示很满意。但是在蜀汉,则没有这个风气,应该全凭随意了,所以才有关羽把一个儿子留在荆州一个送到益州、魏延全家搬到汉中、诸葛亮安家在成都等不同情形。

至于蜀汉其他汉中都督(王平等人)、江州都督(邓芝等人)、庲降都督(马忠等人)等封疆大吏,由于史书未能记载其家庭,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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