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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初实行定额税收,随后改为比例税,汉朝后对税收方式不断调整

中国古代的历史实在是太长,所以中国古代收税这件事,也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在不同的时期,收税的方法和种类也都不尽相同。

早在数千年以前,中国还处在原始社会的时候,税收的概念就已经存在了。当时很多原始部落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之后,内部的分工会越来越完善。有些人专门负责打仗,有些人负责管理部落,有些人则负责生产。为了维持部族的日常运作,那些专门负责生产的人,就会拿出自己的一部分生产成果,交给部落。

再往后,随着奴隶制社会开始逐渐完善,尤其是国家这个概念开始出现之后,税收的概念开始更加明确化了。相传当年大禹治水的时候,就曾将各地的土地按照肥沃程度,划分为九个不同的等级。然后按照土地距离王城的远近,以及土地的肥沃程度,分别规定出不同的缴纳物品。

简单来说,就是最基础的定额农业税。

在这种制度下,统治者不会管你收成如何,只会按照规定的数额进行征税。如果赶上天灾人祸,土地粮食产量减少,那土地的拥有者就倒霉了。弄不好把所有的粮食都交上去,还不够交税的。为了更公平的征税,当时的统治者还特意创造出了“斗”这种计量工具,后来演变成了计量单位。

夏朝的时候,国家收税的制度还只是初创,并不复杂。而到了商朝之后,更创造性地开创出“井田制”的收税方法。所谓井田制,就是指将一块土地以“井”字划分为九块。其中八块,分别给八家人耕种,收获归他们自己。而最后一块土地,则属于国家,由这八家人共同耕种。然后种出来的成果,直接上交给国家。

井田制

随着井田制的出现,中国的税收制度向前迈了一大步。由原来的定额农业税,变成了比例税。

这种收税的方法,免去了给各地土地划分等级的问题,确实算是一个进步。而且按照比例收税,也能更好地激发大家的生产热情。但是井田制也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大家都喜欢偷懒。在这种体制下,谁都愿意去种私田,而不愿意去种公田。最后往往导致私田收获颇丰,但公田杂草丛生,国家根本就收不上来粮食。

对此,商朝的统治者也曾想过很多办法,但最后都没能解决问题。直到商朝灭亡、西周建立之后,这个问题才稍稍被解决了一部分。西周虽然继承了商朝的“井田制”,但是琢磨出来一种叫作“彻法”的东西。所谓彻法,就是指一块井田之内,大家一起耕种。然后,所得的粮食最后进行汇总,国家从里面抽走一部分,剩下的部分,几家再平均分配。

另外,西周还提出了所谓的“力役”,也就是后来所谓的劳役。力役包括很多种,比如参加国家的军队,或者参加国家的建设,都算是力役。参加力役之后,就不用再交税或者可以少交税了。

不过,西周统治者提出的“彻法”,依然没能从根本上解决偷懒的问题。在平均分配之后,很多懒人更不愿意干活了。反正就算少干活或者不干活,你们一样要分我粮食,那我为什么还要努力工作?所以,到了西周晚期之后,井田制开始逐渐崩溃了。周王室收不到税,没钱去投资军队。反倒是那些诸侯国,用各种手段能够收到更多的税,军队也越来越强大。于是,周王室开始渐渐衰落,诸侯国开始越来越强大。

就这样,历史进入了春秋战国时期。

到了春秋时期,周王室和各大诸侯国,都开始纷纷改进税法,琢磨怎么才能更好地收税。在这个过程当中,涌现出了一大堆的奇思妙想。比如齐国的“相地而衰征”新税法;比如晋国“作爰田”、“作州兵”;比如鲁国实行初税亩制度,不管是公田私田还是,全部交税。

然而在这个过程当中,这些办法依然没能从根本上填补井田制崩溃之后的空白。最大的原因在于,进入春秋时代以后,铁器大量开始推广,新田地的开垦,变得越来越容易。既然这样,大家为什么还要顶着高额的税赋,去耕种在册的国家田地呢?直接去开荒不是更好吗?

直到进入战国时期以后,秦国的商鞅,才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商鞅变法之前,天底下所有的田地,从法理上来说,都是周天子和那些贵族的。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其实就是在说这件事。然而商鞅进行变法之后,却承认的土地私有权的合法性。尽管在这之前,大家通过开垦新田,已经拥有了很多只属于自己而不属于国家的土地。但商鞅的这次变法,则将土地私有化的合法性,彻底确立了。

土地私有化的合法,对于收税这件事,有着本质上的影响。土地私有化之后,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国家按照每家拥有田地的数量,进行比例征税。如此一来,就不存在井田制时期偷懒的问题了。多劳多得,少干你就饿着,反正国家该收的税是不会少的。

正是因为秦国率先变法,在收税这件事上领先了其他诸侯国一大步,所以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迅速强大了起来。有了钱就能训练军队,有了军队就能打败其他国家,夺取更多地盘。就这样,最终秦国统一了天下,建立了秦朝。

然而,秦国确立了土地私有化之后,却导致了两个问题。

一个问题,是土地兼并的问题。因为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导致有钱的人可以占有更多的土地。当土地兼并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国家大部分土地掌握在少部分人手里,底层农民没有土地,这个王朝的寿命也就快到头了。

这个问题,后来困扰了所有封建王朝近两千年的时间。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才被彻底解决。

另一个问题,是税率的问题。

商鞅变法之后,将税率定在了三分之二。也就是说,土地拥有者需要将三分之二的税收,都交给国家,才能抵税。如此高的税率,自然超过了大家的承受能力。所以,秦国统一天下之后,二世而亡。

秦朝之后,便是汉朝。到了汉朝之后,汉朝吸取了秦国高税率的教训,汉初时期,将税率定在了十五税一。汉文帝在位时,甚至实行过三十税一的超低税率。正是因为这样的低税率,导致国家可以迅速藏富于民,国家开始逐渐强大起来。

但是,在汉朝之后,土地兼并的问题,却成了所有封建王朝灭亡的元凶。这个根本问题,在封建社会的体系下,是无法解决的。所以,后来的历代统治者,就只能在收税的方式上进行各种改革。

从西汉到东汉,再到三国两晋,大家一般都是在税率上做文章。至于收税的方式,一般没太大变化。而到了南北朝时期,北魏率先实行租庸调制度,也就是说底层农民除了要交农业税之外,还得服兵役和徭役。正是因为这种税制的改革,北魏开始迅速强大起来,后来北魏演变成了北周,然后又变成了隋,最后统一了天下。

隋朝之后,便是唐朝。唐朝继承了这种租调制度,而且在之前税务演变的过程当中,各种不同的税开始出现。比如商税、杂税、盐税等各种税。反正只要大家能用得到的,国家都会收税。不过,因为中国古代是典型的农业国家,相比之下,还是农业税最为重要,其他税都只能算占小头。

不过,到了唐朝中期的时候,因为土地兼并严重,又开始收不上税了。于是,唐朝的统治者又创造性地提出了两税法,也就是田税和户税分开。你家有多少地,你就交多少田税,交粮食。你家算一户人家,所以征户税,交钱。

从这时开始,税收开始由单纯的粮食,向钱过渡了。

此后的几百年当中,中国先后经历了唐宋元明四个朝代。宋朝有一个王安石变法,明朝又有张居正变法,都是在如何收税的问题上做文章。这两次变法,说起来比较复杂,但简单来说,就是为了更好地收税。

尤其是到了明朝后期,原本历朝历代收税,都是收粮食或者各种生产作物。但是在明朝中晚期的张居正改革之后,收税开始逐渐向纯粹的钱过渡了。我不收你的粮食,粮食运输还怪麻烦的,你直接给我钱就好了。

到了清朝,雍正皇帝又实行了摊丁入亩,将丁税直接放到田税里面一块收,也算是一次重大的改革了。

而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原本田税是国家的主要税收,但是后来生产力越来越发达,商税和工业税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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