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时期的阳光
西汉时期,沛郡有一位大富翁,家产有白银二十余万两,远近闻名。富翁有一个女儿,一个女婿,一个儿子。儿子三岁时,富翁的妻子死了,又过了两年,富翁也一病不起,富翁望着幼小的儿子,一腔愁绪,病上加病。
老宅
原来,富翁深知女儿不贤,女婿贪婪,有心将家产让儿子继承,又担心女儿女婿害了儿子性命,不分家产给儿子,又于心不忍。于心不甘。富翁思索再三,想出一计,于是召集族人,当众写下遗书,把全部遗产交给女儿,只留下一把宝剑,让女儿在其弟弟15岁时交给他。
转眼十年过去,富翁的儿子长到15岁,儿子向姐姐、姐夫要那把宝剑,姐姐姐夫死不认账,当弟弟的气愤极了,盛怒之下,一状告到郡衙。
县衙
当时,沛郡太守姓和名武,是位清官。何武接到状纸后,反复展文,觉得案件有些蹊跷,富翁加产20万,为何不留一文钱给儿子,却只留一支宝剑?而且还要在儿子长到15岁时才交给他,这里面莫非有难言之隐?何武悄悄派出衙役对富翁的女儿女婿做一番调查,心中明白了几分。
何武派人传富翁的儿子、女儿、女婿到大堂来听审,又命富翁的女儿、女婿把富翁的遗嘱和保证一并带来。何武当场宣读了遗书,问富翁的女儿、女婿:这份遗书可否有假。
廉生威
富翁的女儿女婿连忙回答,家父拟遗嘱时,族人都在场,这遗嘱是千真万确的。
何武问:既然无假,为什么不把宝剑交给你弟弟小舅?
富翁的女儿女婿这才迫不得已交出宝剑。
何武接过宝剑,抽剑出鞘。指着富翁的女儿女婿对众人说,你们看,这二人是何等贪婪,家产20万,自家亲兄弟连一文钱都舍不得分给,遗书中写明的一口宝剑还要霸住不放,这些,都是那老翁早已料算到的。
阳光
何武归剑入鞘,继续说:这口宝剑,乃是那老翁指示本官的决断之意。老翁当年因见其儿子弱小,女儿女婿贪得无厌,担心将财产交给儿子,女儿女婿会害了儿子的性命,因此暂交女儿、女婿保管,待其儿子长至15岁,已然懂事,可以保护自己,索要宝剑,必然不得,告至官府,幸遇良官,或许可以给其儿子作主,今日本官就了那老翁心愿,将那老翁财产全部判给老翁之子!
众人齐声欢呼。